新聞標題【民報】環署擬禁用塑膠微粒清潔用品 環團:速度要再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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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擬禁用塑膠微粒清潔用品 環團:速度要再快一點

 2016-08-24 16:22
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出示6千多人連署書,呼籲環保署儘速立法全面禁用含塑膠微粒的個人清潔用品。圖/中央社(資料照)
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出示6千多人連署書,呼籲環保署儘速立法全面禁用含塑膠微粒的個人清潔用品。圖/中央社(資料照)

市面上有許多標榜「柔珠成分」的化妝及清潔產品,其實是用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塑膠微粒所製成,不僅危害環境,長期使用對皮膚安全也有疑慮,環保署昨(23)日提出相關管理辦法草案,將在給予適度緩衝期的狀況下,兩階段式逐步進行管制,對此,環團表示肯定,但對於時程過長,認為應該要積極加速。

環保署表示,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因其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經蒐集各國塑膠微粒管理情形,國際多著重於自產品端(源頭)管理個人護理產品(如化粧品、洗面乳、沐浴乳)之塑膠微粒含量,美國將於2017 年 7 月 1 日開始分階段管制。

環保署草案中指出,國內預計2018年7月起禁止製造、輸入,2020年起將禁止販賣,未來違者將依照廢清法第21條裁罰。

綠色和平今(24)日於臉書上表示,雖然環保署已經提出草案,但是要等到2020年才能完全禁用,這樣的汰用時程過於消極牛步,甚至晚於部份品牌的禁用時程,無法立即改善已被塑膠微粒污染的海洋。

環保署表示,國內許多個人護理產品是進口的,涉及國際貿易規定,配合法規透明化義務,須於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預告60日以上,審慎考量國內外各界及WTO各會員國意見,後續環保署將召開公聽會、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也給予受管制對象適度的緩衝時間跟空間來因應。

綠色和平指出,美國的《無柔珠水域法》規定從2017年7月不得製造,2018年7月起不得販售,台灣禁用政策已經慢半拍了,效力更遠不如多數已承諾更換配方的企業,呼籲環保署提前禁用時間,順應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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