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欄】台灣的法院究竟是誰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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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灣的法院究竟是誰開的?

2019-12-17 16:13
以往我們時常聽到「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是現在我們卻認為:如果黨國體制依舊,司法不改革,那麼可能就傾向變成了「法院是執政黨開的!」圖/取自維基百科
以往我們時常聽到「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是現在我們卻認為:如果黨國體制依舊,司法不改革,那麼可能就傾向變成了「法院是執政黨開的!」圖/取自維基百科

沒有看電視,也要有什麼是「黨國威權體制」的常識!台灣在長期的威權專制下,大多數(80%)以上的台灣人民根本不相信司法,也難怪民間早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傳聞!而「司法」究竟是要建立「公平正義」及「和諧安定」社會的最重要及最後一道的城牆及防線!

黨國威權專制時代: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我們先看看:自從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因貪污腐敗,被共產黨打得兵敗如山倒,於1949年由蔣介石帶領愴惶逃到台灣,但卻為非作歹,搞了228大屠殺、實施38年的戒嚴、白色恐怖、並且掌控了台灣司法、媒體、情特、軍警等……控制所有一切,國庫通黨庫也通私庫,共擁有幾千億甚至上兆的資產,真是吃銅吃鐵又吃血(也掌控了捐血協會),前後共實行了近50年的「黨國威權」專制,因此當時「法院的確是國民黨開的」。直到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總統執政的8年𥚃,雖然力圖改革,但在朝小野大之下,仍然無法瓦解那「黨國威權專制」,尤其是在於司法改革的「公正、專業、獨立」性,爾後,於2008年又再度由中國國民黨的「黨國威權體制」再度復辟並完全執政!

馬英九總統執政時代:用司法整肅追殺異己包括阿扁總統及其官員

在「黨國之子」馬英九總統執政,於2008-2016的8年𥚃,除了掌控行政及立法權,加上原本尚未「轉型正義」的「黨國」媒體,且仍然以「黨國體制」的司法作為整肅異己(尤其是民進黨)的鬥爭工具,最明顯的是阿扁總統的司法案件,即嚴重地違反了司法程序的正義,如:先拘押再取證,尤其是逼供作偽證,甚至中途換法官、什麼實質影響力,及「特偵組」在未查證前竟然「所有的檢察官」宣示未辦到底就下台等……因此,扁案背後所明白顯示的,就是政治迫害事件,其實最大的政治動機:在於打擊「台灣民族主義」,即打壓阿扁總統所帶領台灣人民的「獨立自主或建國」運動;還有阿扁總統時代的政務官員如郭瑤琪、郭清江、謝清志……等的明顯重大司法迫害案件等等。

維持黨國體制:則易傾向「法院將是執政黨開的」

再來看看:蔡英文約4年前在總統就職演說時,得到最長、最大掌聲的最重要的「司法改革」,至今仍一事無成,因為在「黨國威權體制」下,司法用來作為教訓不聼聖旨及整肅異己,是多麼好用又有效的工具啊!以往我們時常聽到「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是現在我們卻認為:如果黨國體制依舊,司法不改革,那麼可能就傾向變成了「法院是執政黨開的!」,而現在的執政黨就是民進黨,況且是完全執政,即掌控了行政及立法權,甚至也可能會用黑手伸入影響媒體!

不信的話,我們來看看:因提議「特赦阿扁」案的高志鵬立委,就被特別算計了,他的助理只收了50萬的(非法?)政治獻金,高立委在不到幾個月就被收押入監,這件司法判決效率比起其他所有的大小弊案,可真快捷!這也難怪,近立法院2/3席次的68位民進黨立委,對於蔡總統的無心無力改革尤其是司法,及延宕或縱放重大弊案,統統鴉雀無聲,個個都像龜孫子!所以也就時時被譏諷為:竟然這68位民進黨立委倒不如一個時力的黃國昌立委!這真是卑屈及悲哀啊!

但對於與蔡同是黨國栽培的馬英九,即使是証據確鑿的黃世銘洩密案及大巨蛋弊案,馬都沒有事且在世界趴趴走,甚至對於馬執政時的兆豐金及慶富獵雷艦等的大弊案,都不了了之!因此在這蔡英文總統完全執政的近4年來,司法改革竟然是一籌莫展啊!

進行司法改革深化民主,以確立「公正、專業、獨立」的司法制度

權力容易使人腐化,而利益讓人拋棄理念價值,這根本是人性的弱點與貪婪,所以「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敗」,因此台灣如果要走上擁有「自由民主」與「公平正義」,以期建立真正民主及法治的制度,勢必要進行司法的重大改革。

經由法界專家學者所提議的司法改革重點整理如下:
(1) 修憲或制憲並確立權責相符的總統或內閣制:目前台灣的總統制,是有權無責,又是在五院之上包括司法、立法、行政、監察及考試,甚至擁有五院人事之任命或提名的權力,雖然總統是民選,但只要選上之後,缺乏監督及制衡,所以權力可以無限擴張,因此必須修憲或制憲為總統或內閣制(行政權),將立法權及司法權(尤其是最高法院)為獨立行使機構,以形成「行政」、「立法」、「司法」的權責相符及三權分立且互相監督制衡的民主制度,即總統必須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咨文或年度施政報告,並由立法院及最高法院監督其執行!
(2) 建立法官淘汰制度:對於違法、濫權、凟職的不適任法官,由最高法院及社會有聲望公正人士,成立的司法調查監督委員會(無黨派)執行處理!
(3) 建立公民陪審制:由適當合格的公民參與陪審,以杜絕賄賂及不合理或不公平的審判!

「司法改革」讓台灣邁向「自由、民主、法治」的美麗國家

台灣人民期待已久且深切期盼的「司法改革」,就是要建立一個健全的「公正、專業、獨立」的司法制度,所以我們應該在2020總統立委大選,將政黨票投給那承諾「司改」的政黨,因為「司法」不僅是建立「公平正義」的和諧安定社會,也是其他如教育、金融改革及經濟發展的最重要根基,更是台灣走向並深化「自由、民主、法治」之正常健康之國家大道,也將使台灣成為公平正義及優質美麗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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