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當選案,要求台大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台大晚間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並指控教育部政治力介入、戕害大學自治。
台大在聲明表示,遴選過程依法行事,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教育部所指「重大行政瑕疵」指控,完全無法接受,並深感遺憾。
台大說,根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有規定不得擔任遴選委員的三種情形,遴選委員若有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可以向委員會舉出原因及事實,經委員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台大的聲明中表示,在遴選程序中,並無任何候選人向委員請求解除遴選委員蔡明興的委員職務,蔡明興也不符合三種應當然解除職務的事由,因此蔡明興擔任遴選委員之資格並無問題。而且教育部指派的3位遴選委員,有充份機會參與遴選過程並表達意見,足見遴選程序並無疑義。
台大反控,教育部已逾越百日,遲不發聘,其間更多次以「據報載」之公文,要求委員會回覆,超出正理常規。政治力介入拖延新校長上任,導致台大校務延宕,戕害大學自治,所有紀錄將在高教歷史上永遠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