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美麗灣開發案 最高行政法院確認不准復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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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開發案 最高行政法院確認不准復工定讞

 2016-04-21 18:20
台東縣政府102年間准予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復工,當地居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最高行政法院繼日前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確認環評違法之後,今日再確認復工也屬違法,不准復工。(中央社資料照)
台東縣政府102年間准予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復工,當地居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最高行政法院繼日前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確認環評違法之後,今日再確認復工也屬違法,不准復工。(中央社資料照)

繼上月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環評違法定讞之後,最高行政法院今(21)日再針對台東縣政府核准美麗灣業者復工一案,判決復工不合法,全案定讞,也就是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已經確定不能再進行施工以及任何開發行為。

纏訟10多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經歷規避環評、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台東縣政府在過程中也多極力力挺美麗灣業者,上月底最高行政法院終於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確認環評無效,等於回歸到未通過環評但違法興建狀態。

而最高行政法院則再確認,台東縣政府在2013年3月准予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復工,因林淑玲等居民不服提起告要求撤銷,一審去年9月10日判居民勝訴,而因環評部份的訴訟在上月底已駁回確定,復工處分是建立在環評合法的基礎上,環評不合法則復工也喪失合法性,因此今日駁回縣政府上訴,全案定讞,美麗灣度假村不准復工。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由於先前環評結論已遭撤銷確定,因認定縣府二度通過環評有明顯瑕疵,環評委員中也出現應迴避而未迴避情形,因此,台東縣府准予美麗灣業者復工的命令,理是違法的行政處分。

不過儘管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已經讓爭議多年的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確認不能復工,同時也確認環評違法,希望能阻止美麗灣開發案,環保團體也呼籲台東縣政府必須尊重法院判決,速拆美麗灣,但若業者仍想要進行開發案,其實仍可申請重啟環評,美麗灣案恐又回到起點,現在只能視台東縣政府與業者態度是否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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