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二二八白色恐怖又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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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白色恐怖又一樁

 財務管理 2015-02-2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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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史上最慘痛的人間悲劇,是一道無數家庭與人民的生命與人權慘遭迫害,歷史上的永久傷痕。

然而解嚴後的政府官員,仍然無法記取歷史的教訓,一場至今歷時十八年尚未結束的太極門冤案,不僅重現了政府以司法與稅務雙重迫害,以「抄家滅族」的手段,凌遲人民、戕害人權,是為社會矚目指標性的案例。而稅務機關行政權無限的擴大,罔顧租稅正義,纏訟這個良善團體近十九年,已是國內法學界所關心的人權冤案議題。

太極門稅務冤案由刑案而來,起訴書將同一筆金額同時認定為詐欺所得和補習班學費,所得性質顯然嚴重矛盾。依法若為詐欺所得,屬不法所得,應予扣押沒收,就不能將同一筆金額再當應稅所得,據以開單課稅,明顯矛盾違法。且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之立法精神,必須等待司法判決確認所得性質,才得以開單,但是國稅局並沒有依職權調查,八十六年此案仍在司法審理中,國稅局僅憑矛盾不實的起訴書資料就違法發出稅單,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及「程序正當性」。

九十六年刑案三審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敬師禮為贈與,弟子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國稅局未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終結違法無效稅單,繼續殘害百姓,破壞人權、破壞信仰自由,侵害人民財產,破壞司法及尊嚴、禍國殃民。

民國100年行政院為太極門稅冤案召開跨部會議,決議由台北國稅局公告兩個月,公開調查敬師禮性質,若全數均表達為贈與,則終結此一冤案,兩個月公告調查結果出爐,七千多人次全部都表達是贈與,無人說是學費,理應終結全案,台北國稅局居然無視調查所得之贈與事實,仍依據錯誤的起訴書資料,再度違法發出稅單,並表示一半為贈與,一半為學費。堂堂正正的國家行政機關國稅局,還可以不斷的恣意玩權弄法的隱匿證據、塗改偽造文書,就只是為了強制課稅。

近19年來太極門冤案弟子們不斷的向有關單位良性陳情,包括行政院及司法院246次,含兩院及法務部、財政部及國稅局等,並歷經27任財稅首長;立法院520次,含各大政黨及無黨籍立委195位,召開公聽會、協調會及立委質詢等近50次;監察院106次,受理陳情監委共25位,做成3次調查報告;總統府及各縣市政府等138次,含5縣市政府、議會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等;考試院及其他單位41次;撰寫多達2萬多封陳情信函給國稅局。弟子們該做的都做了,堅持這麼久,是以自己的苦難,凸顯國家行政機關應該要改進的地方,政府應該要看到人民的痛苦,不要欺壓人民。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二二八的痛到底有多痛?應該是痛到無法言語,因為我的父親從來不願談他父親的事,他不希望上一代痛苦,下一代去承擔」。太極門稅務冤案影響成千上萬的家庭,有些弟子等不到終結、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抱憾而終,高齡95歲的李培潮更表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夠親眼看到太極門稅務冤案終結,「我們不能再等了!」

太極門弟子為本件稅捐訴訟經歷身心煎熬的訟累,以生命的力量鍥而不捨,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法院能夠落實租稅正義,讓人民繳該繳的稅,也不應繳不該繳的稅,更要祈望喚回執法者的良心,保護納稅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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