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28國殤紀念日的假期,荃聖食品軟禁外勞事件儼然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其實,荃聖食品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全台灣非法逃逸外勞總共有5萬多人,這些人流竄全台四處打黑工,不但嚴重搶食國內勞工就業機會,也在全國佈下超過5萬顆不定時炸彈,當這些炸彈再次引爆時,也會再次形成另一個眾所矚目的「荃聖事件」!
我們曾多次呼籲主管外勞事務的勞動部,應學新加坡及香港,修法重懲使用非法外勞的雇主及非法仲介,不要只是罰款了事,應課以刑責且不得易科罰金,如此才能有效遏止違法的雇主及仲介!另外對於非法工作的逃逸外勞,也該修法嚴懲,不要每次抓到只能遣返了事,還奉送免費機票,應課以刑責及追繳欠稅,再讓他的家人或他們駐台機構買機票予以遣返,不能再用民脂民膏圖利這些占盡便宜的非法外勞!
以荃聖非法逃逸女外勞為例,今年31歲來台工作14年,也就是17歲就來台工作,已明顯違反印尼法令,未滿21歲不得出國擔任家庭工規定,可見她來台工作時是以假造證件來台,除涉及提供不時資料外另已涉嫌伪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刑事罪嫌,這部份高雄勞工局不但未加以細究,勞動部還發給臨時工作證並給予居留權,還讓非法外勞以人口販運被害人身分給予安置,除給予免費食宿外,並支付安置待為每人每天500元安置費,亦即非法外勞不但可享免費食宿,更可以自由外出工作;這種濫好人的行徑,不知高雄檢調單位是否該一併查察勞動部或勞工局官員是否涉嫌瀆職?如果散布全台各地的非法外勞群起效尤,則全台非法雇主們將永遠沒完沒了!
當上面的案例發生後,立委即發表聲明,又要修法保障非法逃逸外勞權益,似乎把台灣勞工貶抑為「次等公民」!請問,當國內勞工發生勞資爭議時,勞動部有支付他們一天500元的安置費嗎?有免費食宿嗎?有幫他們安排工作嗎?逃逸外勞非法打黑工,每個月收入從23000元至36000元,在台灣工作14年所得,扣除所有開銷,在他們國家她要工作140年以上,台灣勞工享有這種待遇嗎?整個立法院,除陳瑩外,有幾個號稱勞工委員的委員為台灣勞工權益請命?勞團的幹部們,又有幾個站出來為國內勞工發聲?
為防範於未然,別再讓台灣變成「逃逸外勞天堂」,我們奉勸負責修法的立委諸公,包括挺外勞的衛環委員會立委,為了台灣勞工著想,也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請盡速修法嚴懲非法逃逸外勞,及使用非法外勞的雇主和仲介;也奉勸挺外勞收容團體,請勿再以人權之名,唆使外勞製造勞資爭議獲取暴利,更不要假宗教名義詐騙逃逸外勞,年前爆發馬姓挺外勞團體負責人可為殷鑑!切記!切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