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國際社會中,國家處於無政府狀態,當國家追求安全利益時,通常依據本身所擁有的權力多寡,來設定一定程度的安全目標。而小國追求國家安全利益與目標,除了實力不如大國之外,通常會受到國際戰略環境的牽制,相對缺乏完全的自主權。基本上,從國際安全戰略角度言,小國的對外戰略通常不外乎三種途徑:抗衡、扈從與中立,如同北韓透過核武建構來抗衡美國,古巴被美國經濟禁運,依然採取對抗華盛頓的立場,或如同芬蘭在冷戰時期,在外交上「扈從」前蘇聯的對外戰略方向,不參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或加入「歐洲聯盟」的統合歷程。在中立方面,瑞士採取永久中立,透過「全民皆兵、後備動員」方式,讓歐洲強國不敢越雷池一步。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冷戰兩極對抗時期,採取不結盟中立政策,遠離美蘇霸權競逐旋渦中。
反觀台灣方面,在2000年以前,國民黨長期執政期間,採取依賴美國、對抗中國政策,及至李登輝時期,試圖和緩兩岸關係,在親美政策下,有限度接近中國。1999年提出兩岸為特殊國與國間關係,及至2000年政黨輪替,北京不與民進黨政治往來,只是持續經濟交往。為了要強調台灣主權獨立,民進黨採取對抗美、中的國際戰略,帶來美中共管台海的戰略制壓效應。所以,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採取「和中、親美」雙重扈從思考,主要透過兩岸優先,來換取國際外交與經貿發展的安全利益。
身為小國的台灣,必須面對國際體系的變化,區域國家間的互動,以及雙邊國家互動,求取國家最高安全利益。2013年針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因為日本採取國有化,引發北京高度敵意,採取海、空機艦接近、干擾方式,以達其國家主權主張。而台灣卻與日本簽訂「台日漁業協議」,達成漁權共享,主權擱置?讓台灣喪失介入釣魚台列與國際爭端的身份。但是,前副總統呂秀蓮倡議三大主張「非軍事化」、「海洋保護區」、「台灣中立化」,希望東北亞各國能夠針對釣魚台列嶼簽訂共同不開發條約,一方面是站在環境保護、永續發展的角度;另一方面則是維持東北亞的和平穩定。事實上,提出一條台灣在「抗衡」與「扈從」之下,建構具有台灣小國特色的和平中立主張。
二、和平中立的意涵
1.中立與和平中立
從國際政治角度言,「中立」是一個國家針對「國際安全」發展的態度,不偏向任何爭議的一方。一般區分為戰時的「中立地位」(status of neutrality)與「非戰爭的武力衝突」時的「凖中立地位」(status of quasi-neutrality)。「和平中立」係指一國無論在平時與戰時均採取和平方式,不介入任何衝突的一方,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場。基本上,「中立」是一種涉及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一旦此種態度經過交戰國同意之後,就會涉及國際法所規範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地位。從理論角度言,當一國宣布「中立」之後,可以產生四種作用:第一、使戰爭局部化;第二、勸阻戰爭;第三、避免捲入戰爭;第四、使國際關係合法化。
2.國際法規範的角度
從國際法角度言,針對交戰的兩方,在戰時採取「中立」的國家具有以下三種一般義務:第一、不作為的義務:不得直接與間接為交戰國任何一方提供任何援助,諸如:提供軍隊、武器、貸款與補給,或是庇護任何一方的武裝部隊;第二、防止的義務:中立國在其領土管轄份圍內,防止其國民援助交戰國部隊,防止任何一交戰國在其領土、領水、或領空內,從事敵對行為之準備,或類似戰爭之行為。第三、容忍的義務:中立國須依照戰爭法對中立國及其國民所從事的正當行為,例如:對中立國船舶的臨檢與搜索、對此種船舶載運暫時禁制品,破壞封鎖、或從事非中立役務的拿捕、審判與處罰等等。
至於中立國的一般權力,包括下列三點:第一、不作為的義務:交戰國不得在中立國領土、領水與領空從事任何戰爭或其他敵對的行為,或是利用中立國領土或領水作為戰爭活動的基地或遠征的起點;第二、防止的義務:交戰國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出現任何在交戰國境內,或是所佔領敵國領土上的中立國外交代表、人民與財產的權利;第三、容忍的義務:將避難於中立國境內之交戰國軍隊解除武裝,並予以扣留,中立國與交戰國他方兼外交與商務等等和平關係的維繫,以及中立國港口提供交戰國敵方的軍艦臨時庇護,從事必要的修護工作。
換言之,如果台灣推動和平中立的國家安全戰略,必須瞭解上述國際法所賦予的權利,以及必須遵守義務,同時,也要理解平時與戰時關於中立國的不同意涵。另外,當台灣宣布追求和平中立之時,事實上,也間接凸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身份。因為,從國際法角度言,只有國家與准國家身份的主體,才有可能宣布中立國的立場,從而有利於台灣免除所謂:統一、獨立與維持現狀的路線之爭。同時,在台灣從事和平中立運動時,也必須注意亞太戰略格局的變化,尤其是美中日三國的態度,主導台灣是否能夠走向和平中立的關鍵。
三、美中日互動下亞太的戰略態勢
主導亞太戰略情勢發展的關鍵,不外乎美國重返亞太、中國崛起,以及中美日在亞太主權爭議,三者之間息息相關,相互牽制,台灣的國際戰略地位從而產生變化。
1.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與戰術:再圍堵中國的開始
2010年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提出「亞洲軸心」(pivot to Asia)與「再平衡亞太戰略」之後,華盛頓整體的戰略佈局就以亞洲為核心,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強調,美國重返亞洲的目標就是中國,基於台灣經濟、戰略位置重要,美國應積極與台灣在國防、貿易上進行合作,將台灣納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更應協助台灣取得自我防衛的武器。
另外,全球46%的晶片皆出自台積電,如果讓中國掌控台灣,等於宣告中國握有全世界的3C產業鏈,大大抵觸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印度馬尼帕大學教授納拉帕特(Madhav Nalapat)認為,雖然國際社會認為台灣現狀可能存在戰爭隱憂,但事實上維持台灣現狀可以確保亞洲穩定,避免未來衝突發生,而台灣也必須走出只重視美、中兩國,甚至只重視中國的外交政策迷思。
2.中國崛起與亞太戰略主導權:空海整體戰的運用
中國的崛起不僅僅是經濟上的意涵,重要在於透過高速成長率,支撐龐大的軍事現代化,自2012年上任以來,習近平一直在推動加強2300萬解放軍的作戰能力,在中國東海及南海海域不斷加強軍隊影響力,並發展出新式隱形戰機、反衛星導彈技術,以及一艘已經投入使用的航空母艦。從美日兩國角度言,華盛頓推動「亞洲再平衡戰略」,主要戰略目標就在於海陸圍堵中國,在軍事上,推動「空海整體戰」(ASB),強化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的防禦態勢,持續推動與亞太盟國的軍事演習,例如針對釣魚台列嶼和日本進行奪島演練,就是點出支持美日安保同盟的防禦範圍包括釣魚台列嶼。
2014年11月,前美國國防部長黑格在雷根國防論壇,宣布五角大廈一項發展「第三次抵銷戰略」的新動議,謀求利用技術創新、合理資源,在未來保住美國的軍事優越地位,來戰勝中國所推動的「反介入╱區域拒止」戰略(Anti-access and Area denial, A2AD)。事實上,「第三次抵銷戰略」關注美國全球戰略下應對的所有挑戰,還是重點關注少數區域的最嚴重威脅,如北京推動的「反介入╱區域拒止」戰略。
3.美中日在亞太地區權力競逐:區域經貿整合對峙
美中兩國在全球與亞太區域的權力競逐,建立於「建設性協商」:經貿摩擦、氣候暖化、核不擴散、伊斯蘭國恐怖主義、阿富汗重建或伊波拉疫情等問題與「管控分歧」:網路安全、智慧產權、領土爭端、人權保障、價值觀或盟邦利益等分歧。中美關係的任何變化,都牽動美台關係及兩岸關係。北京認為,對台灣而言,中美合作的利益絕對大於中美衝突。
四、和平中立的台灣與中國可能反應
1.全球層次:海陸雙重平戰略思考
為了因應美國的全球與亞太圍堵戰略,北京理解確保能源運輸線的暢通,才能有利於其經濟持續成長。在海上通道方面,北京強化「珍珠鏈戰略」,為護從波斯灣經由印度洋,通過麻六甲海峽,穿越南海到中國的航道安全,並與俄羅斯簽訂天然氣輸送管道協議,並進而提出「一帶一路」海陸平衡戰略。2013年9月習近平出訪哈薩克,首次提出共同建設道路聯通、貿易暢通與貨幣流通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同年10月習近平出訪印尼,提出加強與東協國家互聯互通建設,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基本上,透過海陸雙重特色的「一帶一路」戰略,其範圍可以貫穿歐亞大陸,東邊連接亞太經濟圈,西邊深入歐盟市場。
2.亞太區域:美中共治的亞太機制
2013年習近平主政開始,面對複雜的美中關係走向,提出建設新型鎂中大國關係。2014年G20會議期間,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布里斯班大學發表演說,重申美國要鞏固和亞太聯繫的承諾,並矢言會深化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戰略地位,亞太各國必須在「衝突或合作」之間作出選擇。奧巴馬強調:「亞洲的任何有效安全秩序,不能建基於影響力、脅逼或恫嚇、或大國欺凌小國上,而應建立在相互安全、依照國際法及行為守則之上,並應和平解決爭議。」,明顯是針對中國在該區的崛起。
同樣的,2014年北京APEC會議期間,習近平與歐巴馬會晤,中方強調:雙方不斷推進各領域協調和合作,取得積極進展。2013年雙邊貿易額超過5200億美元,雙向投資存量超過1000億美元,人員往來超過400萬人次。中美兩國合力應對氣候變化、抗擊伊波拉疫情、反對恐怖主義,推動伊朗核試、北韓核武、敘利亞等問題朝著對話解決方向發展。在兩岸關係方面,習近平指出,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符合中美共同戰略利益。希望美方恪守一個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停止售臺武器,以實際行動支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3.兩岸關係:以經促統和以商圍政
中國如何看待台灣採取和平中立?是否會採取「反分裂國家法」來因應台灣的和平中立戰略?換言之,目前國共兩黨承認:「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兩岸口頭同意,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如果台灣採取「和平中立」是否直接抵觸「九二共識」?事實上,2000年以前:國民黨長期執政,面對中國採取「經美制中」的策略,美國主導台海局勢,1996年甚至派出兩艘航母協防台灣,完成有史以來第一次總統民選。2000年至2008年開始,民進黨執政時期,「經美制中」政策並未改變,關鍵在於:北京也開始理解華盛頓對於兩岸關係與對台灣的結構影響力。中國也開展對美游說活動,一方面加強政府間的溝通管道,再者強化與美國智庫交往,有計劃影響兩黨政策主導智庫與學者。美國成為台、中拉攏的對象。
2004年民進黨再度執政,推動進一步強調台灣主權獨立的作為,2005年北京推出「反分裂國家法」,企圖從國內法角度來合法化其對台武力的運用。2006年陳水扁總統提出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的適用,2007年企圖以台灣名義加入「世界衛生大會」(WHA),以及直接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運動,讓美中兩國採取協調作為,兩者共同目標在於:維持台海和平態勢,不要因台灣單方面作為,引發未知的衝突或是戰爭。某種程度下,形成兩國共管台海的形式。當時,胡錦濤也曾經提議美中共管台海,只是當時美國的態度未置可否。2008年以來馬英九執政,採取所謂避免成為「麻煩製造者」,而是西太平洋的「和平製造者」。要成為亞太區域模範生。
從國民黨角度言,目前推動維持現狀的三不:「不統、不獨、不武」,實際上,台灣不能主張法理上的獨,因為中國推出「反分裂國家法」,如果發生讓台灣脫離中國的重大事實,解放軍不排除使用非和平方式來完成所謂「祖國統一大業」;也不能武,避免兩岸之間發生戰爭有利於兩岸和平發展,又何況解放軍持續現代化,在武器的質與量方面,已經超越台海軍力的平衡。總之,在兩岸關係方面國民黨強調:「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基本立場,試圖與中國達成一定程度的政治共識,從強化兩岸交流著手,穩定兩岸和平發展為優先,卻落入中國「以商圍政、以民逼官、以經促統」的戰略途徑而無法自拔。
2013年習近平上台之後,推動一連串全球戰略佈局,以「中國夢」為出發,提出「強軍夢」與之後的「兩岸夢」。2014年12月6日,中國軍事科學院前院長劉精松參加環球時報會議強硬表示,台灣問題不會久拖不決,必要時會依法用武力來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核心利益,解決台灣的問題不應該久拖不決,主動權在都在中國的手裡,無論是誰主政,只有與中國共同維護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最終實現統一,才是活路。
五、結語:台灣應有的戰略與戰術作為
「和平中立」不是一種戰略目標,應該試一種策略與工具的運用,如何建立具有台灣特色的「和平」與「中立」的概念,以及「中立」與「和平」的關聯性如何?「中立」是否包括「平時」與「戰時」兩種態勢?如何透過瑞典「武裝中立」,在冷戰時期維持堅強國防力量,保持其中立地位。以及理解「全民皆兵」的瑞士,達成永久中立的地位,這些都是後續台灣思考國家安全戰略要納入的課題。
根據上述分析:和平中立的意涵,國際與亞戰略的變遷趨勢,以及中國因應台灣推動和平中立的可能反應,以下提出三項台灣未來追求和平中立戰略必須思考的方向:
1.積極維持主權獨立現狀:「和平中立」區分為「平時」與「戰時」的態勢,這是國家主體意志的展現,透過追求「和平中立」凸顯出兩岸的政治定位並非所謂的「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亦非簡單的「不統、不獨、不武」的消極維持現狀,而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對於國際事務的基本立場。另外,針對兩岸交流與互動,如何建立「國內共識」也是維持主權獨立的必要條件,因此,如何進行「和平中立」觀念的推導,如何讓美日、歐盟等國家理解,應當是未來參與國際事務的先決要件。
2.多元參與與自主性倡議:在國際與亞太區域議題方面,由於中國的阻擾,台灣無法充分參與,目前在「兩岸優先、中國協調」下,雖然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等全球衛生事務,卻也凸顯台灣被中國圈制的戰略壓力。是以,台灣應該透過其他「非政府組織」(NGO)與國際組織的鏈結,更加發揮政府無法運作的層次。另外,發揮台灣具有主體性的事務,例如:台灣擁有太平島,如何在南海主權爭議下,倡議共同海洋研發、倡議環保維護,以及航道安全維護,都是台灣可以發揮軟權力的有效途徑。
3.持續強化堅實自主力量:在美國空海整體戰與中國反介入與區域拒止軍事戰略下,台灣的國防力量可以扮演更為關鍵性角色,主要在於美國軍事戰略圍堵中國,台灣不屬於美日亞太戰略同盟,第一島鏈呈現某種程度的「缺口」。在此態勢下,台灣更要強化國防力量,採取更積極的戰略嚇阻力量的建構,並在非傳統威脅興起,國軍強化「非戰爭軍事行動」的能量,積極參與國際人道救災與救援活動,從而鏈結亞太相關非傳統軍事行動,從而強化維護台灣「和平中立」的堅強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