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李應元日前在環保署闢室「協調」台化彰化廠燃煤案,未有結論,台化決循訴願、行政訴訟等方式,尋求解套。李應元説台化要求M16、M17復工運轉,是否核發許可證權責在地方政府,中長期目標台化仍要遷離彰化市區,最慢要配合鐵路高架化即2028年的期程⋯⋯。
李應元身為全國環保最高主管,曾多次表示「希望」台化M16、M17能「排放減量並加嚴標準」,(按,M22已復工無望),但台化並不吃這一套,它目前決策是放棄重新申請許可證,而照原被縣政府駁回的申請案進行訴願、行政訴訟,以期回復原狀態並先延長一次5年。
其實,台化的M16和M17不「汽電共生」根本不影響台化廠內4單位生產製程,因為台化原先三座汽電共生爐,在今年發電量有83%是當「餘電」賣給台電,每月收入約1億元,其他17%才是供廠內台化本業、台塑生技等使用,台化變成無照的「台化火力發電廠」。
根據彰化縣政府的正式說明,台化廠內所需用電,其實可以用「備用鍋爐」或「一般鍋爐」申請,即可產生所需蒸氣和電力,而M16、M17也可重新申請許可,只要符合目前環保法令,就可取得操作許可證,完全沒有所謂「關廠」之虞。
彰縣府所説,台化當然十分明白,但它偏不這樣做,而要硬拗照舊標準、舊許可證「延長」之,和彰縣府堅持的「異動」申請,大為逕庭,造成僵持。
台化將走的訴願案是向環保署提出,如訴願成功,撤銷原處分另為處分,台化不見得就能取得「延長許可證」,還可能有其他態樣的處分。若訴願駁回,台化勢必要走「行政訴訟」一途,至少半載一年,前後加總,需超過1年時間,一個千人工廠,自謂每月支出要數千萬,一年多下來,花費幾億元跑不掉,雖說只有越南河靜鋼廠罰鍰156億的「零頭」,但總不是正常企業經營之道,其中「怪怪的」。
由於台化此舉不符經驗法則,外界對此有多方揣測,一是台化自信在向環保署訴願會勝訴,短短三個月時間值得「博」一下。此途徑有幾分可能,一來李應元是銜蔡英文總統之命「喬」台化案,多次發言從未説過「依法行政」,而是「希望」台化能繼續運作!其二外界擔心李應元夫人黃月桂教授,曾在台塑集團的長庚大學前後任教12年,擔任過系主任和研究所所長,現雖已不在長庚醫大,但會不會因此對李應元產生無形影響?的確令人不免「杞人憂天」。
至於行政訴訟方面,由於過往所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斐言流長,還真的有相當程度的事實,如今雖政黨輪替,但執政黨不會也不敢去碰「干涉司法」這一塊,君不見阿扁執政八年,司法界包括檢調還是一片天天天藍,阿扁卸任第一天,即被自己創設的特偵組禁止出國出海,後來還換法官將之收押,最高法院還自創「實質影響力説」逕為重判。而阿扁保外就醫後,兩度申請出席基金會餐會和雙十慶典,都被中監「凸臭」兼糟蹋,法務部形同是中監的「細漢仔」,邱太三部長見了中監典獄長恐怕還要低聲下氣。
但從法令層面來看,台化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縣政府則有「依法行政」的優勢,中央政府或法院要「搓圓仔」或要「硬拗」,難度非常高。而台化案沸沸揚揚,已成為新政府環保政策的「試金石」,全台灣都在看!而李應元所謂「台化至遲2028年要遷出彰化市」的談話,究竟藴含什麼真意,還是「放屁安狗心」,外人實在霧煞煞,講這句話是有逾越身分職權之虞,治絲益棼,林全內閣又要「添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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