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婉諭要求判兇手極刑:這是不得已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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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婉諭要求判兇手極刑:這是不得已的選擇

 2019-12-24 14:22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今(24)日淚灑法庭,要求法院判兇手極刑。圖/取自王婉論臉書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今(24)日淚灑法庭,要求法院判兇手極刑。圖/取自王婉論臉書

高等法院今(24)日針對「小燈泡」案更一審開辯論庭,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在庭外受訪時表示,身為被害者家屬,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我們無法承受兇手回到社會。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王婉諭表示,小燈泡的案件發生至今,家人的心痛仍無法平息,巨大的傷痛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痕,如同他們永遠忘不了「小燈泡」,悲傷在此生已不可能復原,他們可以做的事情,只能是與這一個永恆的傷害共存、與悲傷一起生活。

她說,身為被害者家屬,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然而,身為一個倡議者與參政者,對她而言,就算判決被告極刑,這樣的結論也與她所認為的正義有很大的距離,縱使國家奪走王先生的命,終究說來,怎麼會有安慰可言?怎麼會有正義可言?

「我們想要的是小燈泡沒有離開」,她說,退一萬步,她要其他的孩子不再遭受同樣的噩運,「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在我心底,小燈泡的命絕不會與王先生的性命等價;作為母親,作為被害者,我要求我們應當重新賦予小燈泡性命的價值。」

王婉諭認為,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表彰對於「小燈泡」性命的重視,那就是,讓「小燈泡」成為因無差別殺人而受害的最後一個孩子,身為母親,「小燈泡」讓她更勇敢,去走完他來不及參與的人生,身為一個參政的公民,她有義務不讓「小燈泡」白白犧牲,必須要求政府以及社會中任何相關單位及環節,確實檢視是否曾經有任何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王婉諭指出,即使原二審法院判決未符合家屬判處極刑的請求,但仍可看到合議庭在懲治犯罪與防免再犯的努力,然而,以我國現行制度,在法院給予無期徒刑判決時,被告有可能在未來仍然存有假釋的機會與可能。

她說,被告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害者家族所能忍受,所以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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