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屆期即將結束,風暴卻方興未艾。繼監察院長王建煊自爆有監委收禮、吃飯、關說、旅遊,暗批某些監委是樁腳、家臣,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直指監委余騰芳。余騰芳今(28)日中午首度以聲明稿回應:「嚴重汙衊本人聲譽,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即將於本月31日卸任的第四屆監委,院長王建煊於昨天、前天連續二天開講,炮口對準自家人,其中提到不少十分具體的案情,如有監委拿著職權威脅金管會核准公司掛牌上市,但未具體點名何人所為,而段宜康則在臉書上寫明,「所指何人,就是余騰芳。」
余騰芳連日被記者追問,今天中午首度以聲明稿對外說明,以下為聲明稿全文:
據媒體今(28)日報載:有關段宜康委員提到「…,王建煊就講得更具體了,拿職權威脅金管會核准公司掛牌上市這樣挑明了說,必有所指,所指何人?就是余騰芳。」,又說「余騰芳最出名的事蹟,就是去和張榮通(原文有誤,應為張通榮)吃飯;以及彈劾黃世銘時開溜放水」等。上述報導與事實不符,嚴重汙衊本人聲譽,所以本人特提出四點聲明,以正視聽。
一、本人從未以職權威脅金管會或相關單位核准公司掛牌上市,這種事相信都可以查得到,希望段宜康委員能詳細再查,提出具體證據,不要讓這件事成為亂扣帽子。
二、本人也從未與張榮通(誤,應為張通榮)市長吃過飯,我與其他監察委員到基隆市巡察,我們吃便當,自己掏腰包。何況這是舊聞了,之前基隆市政府也出來澄清,我們沒接受他們的宴請。所以這件事段宜康委員可能當時沒注意到這段新聞。
三、有關黃世銘彈劾案,我是依據監察法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申請迴避的,並非報載段宜康委員所說的開溜放水。
四、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