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陳君愷致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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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陳君愷致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的公開信

  2016-12-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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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君愷指劉士永在《台灣史研究》第4卷第1期,刊登論文〈1930年代以前日治時期台灣醫學的特質〉中,第121頁的表一:「1910至1945執業醫師之學歷百分比」,比較了台灣與日本的醫師學歷,附註標明資料取自《臺灣省51年來統計提要》,但這本各大圖書館裡都有的統計提要裡,根本找不到他表格裡提及的這些數字。(圖。陳君愷教授提供)
陳君愷指劉士永在《台灣史研究》第4卷第1期,刊登論文〈1930年代以前日治時期台灣醫學的特質〉中,第121頁的表一:「1910至1945執業醫師之學歷百分比」,比較了台灣與日本的醫師學歷,附註標明資料取自《臺灣省51年來統計提要》,但這本各大圖書館裡都有的統計提要裡,根本找不到他表格裡提及的這些數字。(圖。陳君愷教授提供)

廖院長俊智鈞鑒:

近日得知您在11月21日以〈守護學術良知〉為題、寄發給中研院同仁的信函,其中提到:

學術研究最重誠信(integrity),在誠信的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貫徹其求真的目標,及享有社會的信任與支持。誠信雖為普世原則,學術界更應以此為最根本的要求,並奉為圭臬。

對此,本人深表同感。所以,謹遵照您在該文中所揭示之「欺騙是任何社群都絕對不容許的,在學術界更期期以為不可」的意旨,向您檢舉貴院劉士永研究員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

本人隨手翻閱手邊現成的資料,已經不斷發現劉士永架空引用、虛構事實、扭曲原意、嚴重錯譯……等事證,甚至可以歸納出其錯誤與造假的行為模式(pattern);因此,建議貴院應該逐一檢視劉士永論著中的每個註釋,相信應當還會發現更多問題。本人僅先提供已發現有問題、並「有明確事證足供查證」的部分,請貴院「依一定程序進行公正的調查審議」。

只是,劉士永的案例,不禁讓人質疑:中研院學術倫理的自律機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竟然會讓劉士永進行學術詐欺,長達十餘年之久?尤其,前此並非沒有人提醒貴院問題所在,何以如此輕忽怠慢、置若罔聞?

究竟是怎樣的傲慢心態,讓貴院可以否定具體可見的證據,甚至膽敢向監察院宣稱劉士永「治學謹嚴」?即以現有的事證來看,劉士永絕對與「治學謹嚴」四字,背道而馳。而貴院竟以這種與事實不符的說辭回覆監察院,難道不也是嚴重違反「誠信」的欺騙行為嗎?

證據可以說明一切。然而,依本人過去十餘年與貴院交手的經驗,為了避免貴院繼續包庇此種違反學術倫理的研究人員,甚至將本人為端正學術風氣所進行的檢舉,歪曲為新聞炒作,所以藉由媒體發布此公開信,以昭公信;同時寄交給立法委員,以為外部監督機制。今後本人若陸續發現劉士永違反學術倫理的相關事證,會儘速提供給貴院調查,同時公布給大眾知悉。情非得已,請您諒解。

                               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陳君愷  敬上
                                    2016.12.1

劉士永事證的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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