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欄】大衛已能搖倒歌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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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大衛已能搖倒歌利亞?

2020-01-22 09:45
青瞑走唱老藝人李炳輝年已70,仍準備報考街頭藝人資格,想應是有其經濟需要。但政府有何權力、有何資格審核街頭藝人?李炳輝當街頭藝人要考照,顯示這種「你是民,他是主」現象,並未隨民主時代來臨而消失。圖/民報資料照
青瞑走唱老藝人李炳輝年已70,仍準備報考街頭藝人資格,想應是有其經濟需要。但政府有何權力、有何資格審核街頭藝人?李炳輝當街頭藝人要考照,顯示這種「你是民,他是主」現象,並未隨民主時代來臨而消失。圖/民報資料照

長久以來,國人所見新聞報導,內容多是吸毒詐騙、家暴虐嬰、政客互咬等醜惡現象,令人看來心情低落,有社會正在沉淪之感。就此而言,衛福部真似有必要飭令各報加印「閱報有害精神健康」警語,提示人民注意。

但意外驚喜的是,本年1月4日《自由時報》大標題刊載一則「市府拒發工作證,街頭藝人提告勝訴」新聞,報載作威作福小官僚,被法院狠狠教訓一頓,恐真讓關切自由人權人士出了一口悶氣,也欣慰弊病百出的社會終究還是在進步,「訓政時期」的腥臭氣味確是在消失中。本文即就此做一申論。

談論到主題之前,先引述另一則牽涉到街頭藝人境遇新聞,作為本文楔子,以彰顯上述法院裁示的莊嚴意義。

該項新聞,是青瞑走唱老藝人李炳輝,數月前宣佈要報考街頭藝人。其後他有無報名參加甄試,是否取得表演執照,似都未見後續報導。

李炳輝先生年已70,仍準備報考取得街頭藝人資格,想應是有其經濟需要。他教育程度不高,應無太多人權尊嚴認知,該是屬於「大家都選擇服從」人民之人,對表演需要考照不致存有憤恨不平心理。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有何權力有何資格審核街頭藝人?國人靜心細想,或不免愈想愈是怒從心頭起。

荒謬的歌星證制度

過去威權時代,政府訂有所謂歌星證制度。任憑你是姚蘇蓉、鳳飛飛,要想登台演唱以歌藝為業,也必須在「主管單位」小官僚,主任科長之流面前接受審核,唱幾首所謂愛國歌曲淨化歌曲,才能過關取得資格。然而歌星唱什麼歌或歌藝如何,聽眾愛聽或不愛聽什麼歌星或什麼歌,又關你政府什麼事?

令人感慨的是,威權時代雖已逝去,「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傳統思維,似仍深植在大小官僚腦海,動輒就要「輔導」、「管理」,而訓政式、北洋式法律規章也仍緊緊扣在人民頭上。李炳輝當街頭藝人要考照,即顯示這種「你是民,他是主」現象,並未隨民主時代來臨而消失。

街頭藝人證和歌星證又有何不同?知名老藝人要通過小官僚審核,才能取得表演許可是否也顯示台灣所謂民主社會,實際距離「訓政時期」並不太遠?

所以,前文所提法院狠狠教訓小官僚,判決街頭藝人勝訴,確是有其確認人民權益莊嚴意義。

該條「市府拒發工作證,街頭藝人提告勝訴」新聞,內容是有鄭女士申請街頭藝人許可證,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以「歌唱、演奏技巧需再純熟,女主唱音準需再加強」等理由,拒不核發她所組樂團街頭表演證照,但鄭女士不服而提出行政訴訟,乃引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篇義正辭嚴裁示,不啻給市府文化局上了一堂公民課。

《自由時報》並未,也不可能全文轉載上述法院裁示,但從所簡略引述論據,已可看到其立論精髓。

依據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表演良窳是一般民眾依生活經驗就能判斷」,根本不須政府代為把關審核。而人民「源自個人人格發展自由而對藝術的喜好,不容政府以公權力予以取代」。

再依據報導,法院也認為「政府設立的藝術評選標準,也不比民眾自行判斷具有更好的公信力」。

表演優劣民眾自有判斷

換而言之,也即是「民眾或市場機制本身就能有效發揮擇優汰劣的功能,不需仰賴政府以類似考試的審議」檢定許可制,代替人民篩選優秀的街頭藝人?

而可能更嚴重的是,北市府要求街頭藝人需經審議通過才能從業,是「限制人民有自由選擇職業權利」,也是「箝制藝術自由與藝術性表意言論自由」。

上述幾項論據,清晰點出人民基本自由不容侵犯這一理念,堪稱是「人權清單」補充條款,而長久以來,國人慣見所謂恐龍法官、奶嘴法官種種荒謬判決,恐原已對司法界不抱太大敬意,驟然看到上述這一判例,恐也不免有意外驚喜之感,慶幸台灣總算尚有夠格有水準法官。

而從另一方面,台北市文化局的前後表現,則很難讓國人激賞。

要知文化局縱使自認有需要,也有法令依據,但審核街頭藝人不是招考歌舞團演員,歌唱演奏技巧需不需再純熟,主唱音準需不需再加強,關你政府什麼事?此非管理輔導心態又在作祟而何?

報導所提文化局副局長的表現,也應是公務員遇上麻煩的制式反應。該副局長表示審議制度是行之有年,且待收到判決書與法務單位釐清相關爭點後再對外說明。他是否仍不知道,法院已明白告訴他審核制度不宜繼續存在,而他也該明確表態是否同意?而所謂行之有年也並不證明制度是合理或合法。中國的女性纏足制度行之已有千年,當年是否也該從長計議,釐清爭點再決定存廢?

鄭女士申請許可被拒,提出行政訴訟而勝訴,本身確非重大事件,比不得某人狂勝當選,某人慘敗落選之頭條新聞價值。但這一小小案例,所顯示者却是人民對抗官僚的一次勝利。國人若看到這則新聞,或也可多少建立大衛可以打倒歌利亞的信心。這在台灣今天仍是官威官勢十足,「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官架子也十足大環境下,很有需要的心理建設。

我本人閱讀《自由時報》該條新聞,幾乎是讀到每段法院裁示論據,都想起立喝彩。因為其所表達的都是我鬱結在心,一直想說的話,但不知國人讀到該等擲地有聲論據,有幾人會與我相同激動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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