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許多BOT案有圖利財團的疑慮,台北市政府研考會提出BOT的五大迷思與修正草案,例如,BOT以財務為導向,忽略公共利益; 本來的公共建設,卻變相成為土地開發;以及附屬事業變成投資者最在意的金雞母等問題。事實上,與 BOT有異曲同工之處的PFIs(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s, 民間融資提案制度)在英國也變成一大災難,幾乎要拖垮國家公共醫療服務的財務(NHS, National Hospital Service),這裡面的細節也處處隱藏著魔鬼,傷害公共服務與全民利益,美其名為引進民間資金投資,使公共建設更有效率,並減少政府財務上的風險,最後卻是變相圖利私人公司,而且債留子孫。
PFI是指由政府引進民間投資者融資投資公共建設,然後政府每年支付其租金與服務費用,年限視個別合約而定,廿五年或卅年都有,每年並且按物價漲幅調漲租金。然而,英國的PFI與台灣促參法下的BOT遭遇類似的問題:合約的不透明,政商關係的複雜,以及私人企業只顧自己的口袋,不顧公共利益。英國的PFI是由1990年代的保守黨梅傑政府引進,1997年之後被工黨布萊爾政府的新工黨政策發揚光大,直到保守黨再次執政,也沒有喊停的意思,除非有PFI公司信用破產。迄今為止,PFI合約遍及各基礎建設,從醫院,學校,橋樑,快速公路,公家機關大樓,甚至監獄都可見其蹤影,從1992年開始施行以來,已經超過八百件案子。英國獨立報指出,每個英國人在不知不覺中負債了三千四百英鎊,而全英目前因為PFI而積欠的債務高達兩千兩百廿億英鎊(另有說法指負債超過三千億英鎊),債主就是銀行與PFI公司,透過這種“先享受,後付款”的信用卡循環利息機制下,下個十年還會多出一百億英鎊的債務。
PFI主要問題出在于,合約內容極不合理,單方面的圖利私人公司,政府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例如,有些服務費索價過高,或是建築設施不符合實際需求,只能按合約進行,不能調整,像是皇家利物浦醫院的五分之一預算,都花費在硬體設備與維護的費用,唯有刪減醫護人員以及對病人的照顧來因應。又或,財政部所聘請的財務顧問在審核PFI案件時,本應為公共利益把關,但有些人同時也出自與PFI公司關係匪淺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利益衝突之嫌。衛報的專欄作家George Monbiot批評PFI根本是搶劫,例如,造一座從英國本土銜接到天空島的橋樑,頂多一千五百萬英鎊就蓋好了,在PFI計劃下卻花了納稅人九千三百六十萬英鎊。又如,考文垂地區的醫院更新計畫,如果政府來做,最多花費三千萬英鎊,交給PFI卻是將兩間醫院打掉,其中一間重蓋就花了四億一千萬英鎊。更離譜的是,明明在PFI之下花費更大,財務報告卻隱匿不報,像是位於倫敦的Barts醫院原本說兩處新的醫療建設約花費十一億英鎊,最後文件釋出來卻是花了七十一億英鎊,要到2049年才能清償債務。透過PFI計畫,到處蓋醫院與學校,這樣亂蓋亂花的結果是銀行不太願意再借錢給PFI,在財務危機下,於是自2009年起,由政府貸款給PFI公司,而此舉已經完全與PFI的精神背道而馳了。
2014年11月由新聞記者,法界人士與關心此議題的人,號召組織一社會運動,名為‘人民對抗PFI’,為了保護公共利益,要求政府立即停止,不要再簽PFI合約。巧合的是,這個運動一開始,跟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透明化政策一樣,參與運動的新聞記者依據資訊自由法,到各機關單位要求釋出PFI的合約,要把PFI合約解密。當然,政府機關不一定很配合,就算把合約釋出了,會在某些重要數字上塗黑,說是財務報告準則允許隱藏這些數據,完全無視資訊自由法的存在,但是“人民對抗PFI”還是堅持不懈,在英國大選期間發起搶救國家醫療服務運動,拜會參與PFI計畫並獲得不當利益的金融機構。反觀台灣,許多BOT案對公共利益的損害也不遑多讓,明年的大選將至,對透明化政策的要求不該只有在台北市,也應該要求中央政府,以及各縣市地方政府,就像“人民對抗PFI”運動一樣,結合各界力量,一一把合約揪出,攤在陽光下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