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二次金改案傳喚扁「看身體狀況」 民眾赴高院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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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傳喚扁「看身體狀況」 民眾赴高院抗議

 2017-07-07 13:10
針對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傳喚前總統陳水扁,阿扁今以身體不適向法官請假,不過承審法官曾德水仍開庭,詢問律師與檢察官意見,上午有群眾到高院及司法院聲援陳前總統,並對法官曾德水表達抗議。圖/唐詩
針對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傳喚前總統陳水扁,阿扁今以身體不適向法官請假,不過承審法官曾德水仍開庭,詢問律師與檢察官意見,上午有群眾到高院及司法院聲援陳前總統,並對法官曾德水表達抗議。圖/唐詩

針對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傳喚前總統陳水扁,阿扁今以身體不適向法官請假,不過承審法官曾德水仍開庭,詢問律師與檢察官意見,上午有群眾到高院及司法院聲援陳前總統,並對法官曾德水表達抗議。

數十位來自苗栗的抗議群眾高喊「阿扁無罪」,痛責法院讓縣長徐耀昌的案子一拖十八年,要求速審速結徐耀昌貪污案,否則讓縣民「很屈辱、很見笑」,而選在今天來抗議,就是要一同聲援阿扁無罪。此外群眾也怒批,法院還讓前總統馬英九到處趴趴走,非常不公平。

除了挺扁群眾外,也有幾位群眾帶著「國旗」到高院表達不滿,要求把陳水扁「抓回去」。但因時間錯開,並未發生任何衝突。

二次金改案進入更一審,承審法官曾德水今開庭,想要了解陳前總統的健康狀況,但據了解,陳前總統在7月3日已遞狀請假,並附上高雄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說明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出庭」。

二次金改案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金控合併非總統職權,全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陳水扁夫妻介入金控合併案並收受國泰、元大金控5億元賄款,判9人有罪,陳水扁遭判刑18年,褫奪公權9年,併科罰金1億8千萬元;吳淑珍貪汙及洗錢判刑11年、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億2百萬元;幫扁到國泰金控向蔡宏圖拿錢的馬永成協調金控合併,依貪汙共犯也遭判8年、褫奪公權6年。

但高院判決遭最高法院以部分事實未查明及適法問題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但承審法官曾德水認為陳水扁近來頻出席包括感恩餐會等活動,加上外界對扁身體狀況並不了解,因此藉由傳喚出庭來了解陳前總統是否有就審的能力。

從苗栗竹南等地來的「苗栗縣民尊嚴維護會」群眾搭乘遊覽車,上午11時許來到高院前拉起布條抗議,痛批法院「不辦這隻黑心馬、落屎馬,是什麼意思?」,「欺負台灣人的總統欺負那麼厲害」,帶頭抗議的林青松痛批法院,「徐耀昌貪污了十多年,但是高院卻無法速審速結」。

抗議群眾也發出新聞稿,痛批前縣長劉政鴻「大埔事件害了多條人命」,「報載劉政鴻不到半年就把債務還清」、「賺錢比閃電還快」,並指劉被名嘴封為「狗官」,告人卻敗訴,使縣民到外地都感到蒙羞。

新聞稿中指出,現任縣長徐耀昌十八年前「棄土案」在頭份東興段,苗縣府僅同意以農地高低差之挖方、回填互補方式為之,不得引進外縣市各類土方回填,「時任頭份鎮長的徐耀昌竟同意不肖商人將台北棄土填於東興段,被北院依主管事務圖利罪一審判處九年」。

抗議人士表示,本案現於高院二審審理中,抗議人士針對徐耀昌涉貪污,要求有罪就速判有罪,無罪就還其清白,「高院勿棄縣民尊嚴於不顧」,隨後群眾在警方引導下轉往司法院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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