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金色山城的神隱教師:1950年代兩次金瓜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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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山城的神隱教師:1950年代兩次金瓜石事件

2016-12-25 13:46
1951年10月8日《聯合報》報導金瓜山支部案,部分案情已遭官方變造。這年的「光輝10月」有點血腥,7日槍決潘承德和方碩德,8日又槍決桃園林秋祥、黃鼎實等7人。
1951年10月8日《聯合報》報導金瓜山支部案,部分案情已遭官方變造。這年的「光輝10月」有點血腥,7日槍決潘承德和方碩德,8日又槍決桃園林秋祥、黃鼎實等7人。

台灣319個鄉鎮中,瑞芳是一座特別多愁善感的山城。它的電影緣奇佳,如果從時代排序,就有《無言的山丘》(日治)、《悲情城市》(二二八)、《多桑》(戰後)、《戀戀風塵》(1960年代)等名片以它為故事舞台,揮灑濃濃的哀愁。然而,有一個重要環節漏掉了:白色恐怖,電影沒有人拍。其實這座山城,也發生過「叛亂案」,地點就在金瓜石,可稱為「金瓜石事件」——而且不只一次,而是兩次。

第一次金瓜石事件:金瓜山支部案

1951年11月8日,《聯合報》頭版以斗大標題寫道:「潛台匪黨金瓜山支部,全部組織被我破獲,匪首兩名昨晨正法。」這兩人都是瓜山國校(今瓜山國小)的教師:一是校長潘承德(43歲,江蘇人),一是教員方碩德(25歲,福建人)。官方指控,潘承德1941年加入共黨組織,在上海教育界秘密活動。後因身分暴露,於1946年潛往台灣,仍在教育界蹲點,1948年派任瓜山國校校長。

潘承德任職校長期間,和中共在台最大組織「台灣省工委會」副書記陳澤民搭上線,透過陳的介紹,直接受書記蔡孝乾領導。官方指控他吸收教員方碩德、林學禮參加叛亂組織,「命其宣傳匪共主義,必要時控制金瓜石礦區」。因為吸收兩個人參加組織,故判死刑——在白色恐怖案件中,「吸收」是非常敏感的字眼,吸收一人足以致命,吸收兩人是唯一死刑。

被吸收的兩人中,林學禮(30歲,浙江人)是瓜山國校教導主任,被以參加叛亂組織(金瓜山支部)罪判刑10年。至於方碩德,除參加組織,還企圖吸收礦工邱其輝(42歲,桃園人),被邱拒絕,屬於「吸收未遂」,原本只判10年。但保密局不滿,說方主持「民眾學校」,而且偵訊時態度頑固,要求重判。參謀總長周至柔給蔣介石的簽呈上,建議把方碩德改判死刑,蔣批「如擬」,方老師就這樣被推入鬼門關。邱其輝雖獨善其身(拒絕被吸收),但沒有兼害他人(告發吸收者),被以「知匪不報」罪判刑兩年。這是本案四名被告的大致情節。

本案案情並不複雜,和省工委許多支部案件差不多。不過在官方宣傳的操作下,真相卻和冬天的金瓜石一樣,雲遮遮霧茫茫,若干疑點有待釐清。

官方說法的虛與實:出賣而非檢舉,保護而非破壞

本案發生時,正當為期三個月的「匪諜及附匪份子自首運動」到達最後高潮(迄1951.11.30為止),因此官方發布的新聞,也將本案的破獲,歸因於16名金瓜山支部黨員的集體自首。其中為首的×君是潘承德同鄉,經營發行書報雜誌,「受潘匪誘騙,參加匪黨」,因政府號召附匪份子自首,「受政府精誠感召,深感共匪禍國殃民,不願再繼續為其奴役」,乃說服其他15名受潘領導的黨員,向當局自首,因而破獲這起「匪諜份子企圖控制整個金瓜山金礦及破壞我工業生產的重大陰謀」。

這種說法騙很大。因為省工委採「單線領導」,一個黨員除了上線和下線關係以外,不太可能知道其他黨員身分,何況是15名黨員。更重要的是,根據官方檔案,本案是蔡孝乾供出的線索,而非自首黨員的舉報。換言之,這是「出賣」而非「檢舉」。

不過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省工委要在偏遠的金瓜山設立支部,而且是由第一號人物蔡孝乾直接領導?這一點,新聞稿所云「匪諜份子企圖控制整個金瓜山金礦及破壞我工業生產的重大陰謀」倒是說對一半。前半句是對的,這座「金山」具有高度戰略價值,所以「黨中央」不假手他人,直接領導。

後半句剛好講反了:「匪諜」意在保護而非破壞。不過這個「保護」,非關民生福祉,純為國共鬥爭。這是假設一旦共軍攻台,國民黨將會採取焦土戰,破壞全台重要設施以免「資敵」。作為中共在台灣的地下黨,省工委的因應之道就是組織群眾,保護設施,與共軍裡應外合,順利「解放」台灣。省工委一些與護廠、護校有關的案件,如宜蘭羅東紙廠案、中油苗栗油廠案、國防醫學院案等,都和金瓜山支部案的案件邏輯相似。

焦土戰是「理性變出非理性」(走火入魔)的典型案例,因為它是藉由殘害老百姓來懲罰敵軍。早從1933年,李宗仁即發表〈焦土抗戰論〉,後來成為抗戰的重要策略和恐怖行動,如1938年黃河花園口大決堤和長沙文夕大火、1944年桂林大火等。白先勇如此回憶1944年的湘桂大撤退:「桂林,我們走的時候一片火海,我們自己燒的,焦土抗戰,自己先燒掉,太慘了。」

由於代價慘重,1949年大撤退前夕,國民黨收斂不少,但仍有紀錄,如命保密局炸毀廣州海珠橋。一位外交部官員李列一在其家書提道:「謠言四起,南川已受直接威脅,重慶的人民害怕共匪,又害怕國軍臨走時實行『焦土』政策。貴陽失陷時,據各商家傳言就大火三天…」可見焦土戰的陰影(甚至行動)猶在,並透過省工委的傳遞,將這道陰影跨海烙印到台灣。後來,許多在綠島的政治犯,害怕萬一時局失利,會被帶往燕子洞集體處決,這道陰影也是複製了國民黨在大撤退前夕,對重慶渣滓洞、白公館政治犯發動的大屠殺。

為了「保護」礦區,必須打好群眾關係,瓜山國校的三名教師做了分工。據林學禮描述:潘承德負責對金銅礦務局(按,台金公司前身)管理階層的工作,林學禮負責對學校同事的工作,方碩德負責對礦區工人的工作。方是福建人,會說閩南語,因此在礦區開班,教工人講「國語」,也就是保密局所謂的「主持民眾學校」。

兩袖清風的兩名窮老師

撇開中共黨員的身分不談,作為教師,潘承德、方碩德還是有其節操風範。林學禮說,潘校長是教育家陶行知的學生,「我沒有見過這樣能幹的校長,生活那麼樸素,學識那麼豐富」;至於方老師,林在一篇文章〈辛老師〉以「辛健成」之名書寫此人,描述他是一個懷抱理想、與人無爭、深思勤讀的人。的確,那個充滿勞動血淚的礦區,和左翼教師的身影是很搭配的。只是這樣的教師,當年的國民黨爭取不到,現在的共產黨也匹配不起。

潘、方兩人死後,國民黨要清點沒收其財產。潘校長的部分,絕大多數破舊,如破舊褲、破短衣、破衛生衣、舊棉被、舊蚊帳、破舊毯子、破舊軍用夾克等;方碩德部分,雖沒有特別標明破舊(除了舊皮鞋),也只是基本的衣襪枕被,別無長物。兩名教師,都是兩袖清風,跟金瓜石的金光金氣沾不上邊。

林學禮的遭遇比較曲折。先是判刑10年,1954年在軍人監獄坐牢期間,又被獄方製造的第二波「軍監叛亂案」掃到,面臨死刑威脅(第一波打掉十幾名政治犯)。幸好「證人」翻供,獄方計謀未逞,但仍將周坤如、林學禮等7人以「抄寫反動資料,互相傳遞學習」為名,加判感化3年。林學禮在這兩案(金瓜山支部案、軍監叛亂案)都吃了酷刑。不只如此,1955年發生第二次金瓜石事件,又把他抓去大刑伺候,刑到痛不欲生。

第二次金瓜石事件:潘承德讀書會案

第二次金瓜石事件,據林學禮的說法,「是兩名同事(按,瓜山國校教師)和一個女性有三角關係」。原是單純感情糾紛,卻因當事人曾參加潘承德的讀書會,特務追問之下,見獵心喜,企圖擴大羅織,舊案翻新。而金瓜山支部留下的唯一活口,只剩林學禮;為了從林身上取得新的口供,刑求相當賣力。所幸林抵死不供,而讀書會的人也沒有亂咬,特務計謀未逞——如果計逞,林掛案首,必死無疑;其他人也會從「參加讀書會」變成「參加叛亂組織」,最少10年起跳。

第二次金瓜石事件(又稱「潘承德讀書會案」),1956年判決結果,最重的是鍾福天(當時已任時雨中學教師),12年;施巨源(時任台北女師附小教師),感化4年;葉光中(時任北港初農教師),感化4年;其他潘玉培(時任瑞芳國校教師)、黃育民(時任瓜山國校教師)、鍾文均、施平高都判無罪(其實都坐了幾個月牢)。兩次金瓜石事件,涉案者大部分是教師。這些坐牢的教師不是被槍斃、被感化,就是被失蹤、被刑求,著實令人心驚。相傳日本動畫《神隱少女》取景九份,神隱者,被「魔神仔」抓去也。用來形容這些教師的遭遇,相當貼切。

特別一提的是鍾福天,他之所以被判12年,關鍵原因是「以反動劇本《賣火柴的女孩子》改編為《同情淚》,供該校學生公演」。這段判決文字真是驚悚,原來安徒生這篇家喻戶曉、台灣兒童人人必讀的童話,竟是一篇「反動故事」!按照特務邏輯,幾乎所有台灣人思想都有問題,都要抓去「感化」了——不過話說回來,鍾福天和特務對左翼品味的「鑑賞」能力,確實犀利。

瑞芳是一座多愁善感的山城,特別在冬季。是因為東北季風常在山海之間悲鳴,或寒霧淒風苦雨添人愁憂?是閱歷礦工的生死無常,還是歷史為它抹上沉重色彩?無論如何,瑞芳有太多故事有待發掘,有待書寫——例如被官方誇張宣傳的「金瓜山支部案」,例如會讓人觸犯叛亂罪、坐牢12年的安徒生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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