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林佳龍提登山自治條例 林全要部會研議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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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提登山自治條例 林全要部會研議跟進

 2016-06-30 14:36
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在行政院會中,以首創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向中央提出協調,林全當場指示部會配合。(資料照片)20160630
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在行政院會中,以首創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向中央提出協調,林全當場指示部會配合。(資料照片)20160630

屢屢傳出有登山客涉險,出動直升機或大批人力搜救,有浪費救難資源之虞。今(30)日的行政院會中,台中市長林佳龍以首創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協調跨部會,以及中央與地方分工。行政院長林全對此表示肯定,並要內政部、金管會等單位在相關規範中補強,以落實國人登山安全。

據轉述,林佳龍在行政院會發言指出,台中市占台灣百岳五十幾座,登山客在惡劣氣候入山發生危險,救難人員要冒險救人,因此台中市政府本月初提出全國首創《登山活動自治條例》,希望協調跨縣市、中央與地方的工作。

林佳龍並具體提出五點建議,包括希望規範民眾進入管制山區時,必須攜帶具衛星定位功能的器材如智慧型手機、衛星電話等;進入特殊管制山區,應有具救護能力的領隊隨行並投保登山保險;違反該條例而致危難,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希望相關規定有全國統一規範;以上規範建議研修《國家公園法》等。

林全對此回應表示,請內政部研究提案中有關登山安全的建議,在不修改《國家公園法》的情況下,可否在相關規範中進行補強,以使國家公園內的登山安全得以落實;至於在國家公園範圍以外的高海拔山區,是否有必要設置統一的規範或立法,也請參考林佳龍的提案內容,進行研議,落實國人的登山安全。

另外對於登山保險的部分,林佳龍建議金管會協調產險業者,修訂登山綜合保險的保單條款,放寬投保資格,取消五人以上時可投保條件,同時提高緊急救援費用到一百萬元,並可支付與執行公務之機關,搜尋費用限被保險人,原是限48小時以上,等規範也可做修改、縮減時數。

林全對登山保險部份,當場指示金管會針對林佳龍的建議,協助保險相關業者瞭解是否有更周延的規範。

林佳龍在行政院會發言摘要(行政院提供)

台中市長林佳龍:台中市是很多高山的地方,百岳有五十幾座,登山造成惡劣氣候,對消防救災人員生命是很大的威脅。台中市政府月初在市政會議提出全國首創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此涉及跨縣市協調問題,要規範救災,跨越很多縣市,涉及中央和地方協調問題。因此提出建議:

一、 地方政府所做部分涉及修法,愈快做好,鼓勵大家做好自我保護。

「台中市登山活動自治條例」重點:

  1. 規範民眾進入公告管制的山域,一般管制與特殊管制分別進行管理,需遵守登山管理事項和攜帶具定位功能的器材。(可定位智慧型手機、衛星電話、手機、無線電等。)
  2. 若登山涉及特殊管制的山域,應具備一定救護能力的領隊來帶隊,同時為避免搜救費用造成民眾負擔,規定該領隊和隊員要同時投保登山綜合保險。
  3. 為使登山者安全得到保障且不浪費行政資源,用「使用者收費」概念,對違法自治條例而致危難,由本土搜救而獲救者,搜救費用原則由保險支付,若可規責於當事人的,當事人也應付一定責任。
  4. 這樣的規定內容,在實施上會涉及修法,長期希望全國有統一規範。
  5. 包括法令配套和各單位協調工作,至少在短期內,建議營建署修訂國家公園法,規範登高海跋山域應遵守事項,還有應帶的裝備器材,全國一致適用。

此部分不需花很大費用,衛星定位可透過智慧型手機達成。

二、建議金管會協調產險業者修訂登山綜合保險的保單條款,放寬投保資格,取消5人以上時可投保條件,同時提高緊急救援費用到100萬元,並可支付與執行公務之機關,搜尋費用限被保險人,原是限48小時以上,等規範也可做修改、縮減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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