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必須面對現狀的「台灣地位」是屬於中國的事實,我們必須由屬於中國的現狀站出來才能建國。我們不能再迷失在「台灣地位很早之前即未定」或是「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說法。
從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之後的各種事實發展,中華民國政府來統治台灣,或台灣人目前願意接受中華民國這樣的中國體制,願意維持由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台灣,都是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目前全世界(包括聯合國、美國)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台灣,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一方面也是由於台灣人,自己願意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才會導致台灣屬於中國這個已確定的事實。台灣人如果一方面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另一方面又要維持中華民國體制,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中華民國害台灣」。
過去,台灣人好不容易曾經有「未定」的機會,曾經有獨立的空間,但是中華民國來統治台灣就是「害台灣」,因為它使台灣的地位成為「已定」的事實。過去的中國國民黨如此,現在的民進黨也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同樣是危害台灣。如同上述,1952年以前或是90年代解嚴前後,台灣地位未定可能有運用的空間。但是從台灣內部來看,特別是90年代解嚴之後,台灣人對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台灣並沒有反對,甚至是支持。
國際社會雖然有發出「未定」的聲音,但是1952年台灣地位確定之後,全世界由於東西冷戰因素、朝鮮半島上發生韓戰,因此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決定,支持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
例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或是之後日本與中華民國簽訂的中日和約,其內容就是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否則這些國家怎麼可能和一個建立在「未定」或無主地上面的中國政府訂條約。
甚至,世界各國的駐中國大使館,例如美國駐中國大使館、法國駐中國大使館、日本駐中國大使館等都設立在台北。台灣如果不是中國的,各國怎麼可能將駐中國大使館設在,不是屬於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台灣。由此可知,世界各國即使未積極主張台灣地位已屬於中國,卻以實際的條約、外交行為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台灣人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那麼如何說明代表中國的政府要去聯合國開會,可以從「未定」不屬於中國的台灣搭乘飛機出發。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1972年以前,有二十多年派代表出席聯合國,每次開會也都從台灣的台北出發,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實。當時聯合國各會員國與國際社會,也從來沒有提出台灣是否屬於中國的質疑。
以上所舉實例,在國際法上都已相當清楚,台灣已經屬於中國,而我們也無法推翻這些歷史實事與台灣人自我的決定。
代表中國政府的中華民國在台灣與美國的關係
美國總統艾森豪曾訪問台灣,1960年6月18日,艾森豪與蔣介石會面,還發表了《聯合公報》,重申落實《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艾森豪表示:「此次訪問台灣與中華民國元首和政要的會談,證實了中美兩國的信念相同,更加深中美兩國深厚永恆的友誼。」
蔣總統也發表談話,「認為艾森豪總統此次的訪問中國的台灣,更加深了中美兩國的關係,同時也期望兩國能共同合作,達到中國民主自由與世界和平的目的」。甚至中華民國政府也為艾森豪的訪中,發行了中華民國郵票。那時國際社會報章媒體的標題也是「美國總統到中國的台灣訪問」。
艾森豪總統與美國政府如果發現,美國竟然是主張台灣這塊土地不是中國的。果真如此,真不知美國歷史該如何記載,美國總統愛艾森豪訪問中國台灣這件事,是違反美國「台灣地位未定」的政策。所以事實應該是,美國承認當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美國也視台灣屬於中國,這都與傳統主張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明顯衝突。
更早在1953年11月8日,美國副總統尼克森也以總統艾森豪特使身分訪台,受到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熱烈歡迎,除受特殊禮遇進住台北士林官邸外,並與蔣介石共同校閱中國陸軍。這兩位美國現任的正副元首訪問中國的台灣,美國怎麼可能主張台灣這塊土地不是中國的。
長久以來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事實上是在否定歷史的說法,無法推翻上述這些事實,沒有能力說服國際社會,台灣地位應該是「未定」。這些都是歷史發展的事實,也是一般國際社會的認定,並不是我們所能推翻的。
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與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之矛盾
其實除了台灣內部有部分人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外,台灣大部分人都認同中華民國台灣、中國的台北,全世界也沒有國家主張「台灣地位未定」。
或許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看會更清楚些,有些人無視事實和理論,提出「台灣地位未定」的說法。但是,我們要讓台灣將來成為國家,我們就應該正正當當,要根據事實、理論,前後不可以相互矛盾。
探討台灣地位未定,首先必須面對的是,台灣內部的中國國民黨或是捍衛中華民國的人,甚至最近國民黨召開的中常會上也找來中國的歷史學家,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所有權」(無知的學者才會把主權說成所有權)。這些人當然沒有資格說「台灣地位未定」,因為他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甚至找來許多證據,證明台灣是中國的。
其次,除了堅持中國法統的國民黨外,例如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各式各樣職位的候選人及其所屬政黨,也都以實際行動來證明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中華民國的台灣不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自由地區。因此這群人及其背後的支持者,當然沒有資格主張「台灣地位未定」。
剩下的就是一些已經掌握中華民國政權這些當權者,基本上這些人也沒有資格說「台灣地位未定」。特別是在中華民國體制內,主持例如中華民國的國慶日,高喊中華民國萬歲,自稱是中華民國官員的這些人。因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舊政府,這個中國的舊政府在統治台灣這塊土地,這些人當然也沒有資格說「台灣地位未定」。
真不明白為什麼有所謂的中華民國大小官員,或中華民國立委會主張「台灣地位未定」,他們難道不知道這個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是在統治哪塊土地。如果「台灣地位未定」他們的很多主張都無法說清楚,也會出現很多矛盾。
主張「未定論」建國的矛盾
一方面,傳統主張從「台灣地位未定論」建國,卻又接受中華民國體制,這種相互矛盾的說法,常被國民黨、親民黨的支持者批評。因為,既然已經當上中華民國體制的當權者取得政權,經常主持中華民國體制的活動,舉辦或參加中華民國的選舉,當然沒資格主張中華民國沒有土地。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統治的台灣,如果是一塊國際法上未確定的土地,這當然是相互矛盾的主張與說法。特別是做過中華民國總統或官員,或是現任中華民國的官員或民意代表,或是到目前為止沒有反對中華民國體制,主張中華民國是非法統治台灣的人,當然都沒資格說「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
當然,有些獨派人士並未進入中華民國體制,這些人或許有資格可以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但是基本上這些人的說法也是矛盾的,因為他們也是支持必須取得政權,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也必須參選總統。他們也不會堅持或主張,因為中華民國沒有土地,因此我們沒有權利選總統,積極的抗拒中華民國體制下的選舉與官位等等。
何況有些獨派人士主張,台灣早就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必再宣佈獨立。試想,如果台灣早就是一個國家,台灣地位又怎麼會「未定」。以上這些都是矛盾的說法,而很多「未定」的理論,所謂的獨派也根本沒立場主張。
其實幾乎所有台灣人都沒資格說「台灣地位未定」,因為台灣人70年來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維持這個體制,又要選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中華民國總統,每天拿著中華民國國旗,拿著中華民國的鈔票花用,其他還有拿中華民國護照等等,大家對這些都沒有積極反對。就算我們沒有捍衛中華民國,但是至少我們是默認、容忍,沒有人勇敢站出來指正錯誤。雖然有少數人說中華民國非法占領台灣,但是因為人數很少,並無法發揮效果,因此只有這些人還算有資格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未定」。
台灣要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不能依據「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未定」,必需「宣布獨立」才能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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