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院拍板 空污法大翻修 空污費二成撥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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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空污法大翻修 空污費二成撥地方

 2017-12-14 20:49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會後召開記者會。圖/擷取自行政院直播影片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會後召開記者會。圖/擷取自行政院直播影片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將加嚴10年以上車輛排放標準,,並提高罰鍰,工廠排放污染物且影響民眾健康,可罰新台幣2000萬元,金額提高20倍,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在院會裁示,空污的改善除需借重修法規範外,尚需提行動方案,請環保署在下次院會(21日)中提出,以利執行。

大翻修!現行《空污法》管制規定主要定於2002年間,有檢討修正必要,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主要重點在工廠排放部分,將進行燃料成分標準的管理,以達到源頭管理及現行管末管制雙重管制的目的;另將以健康風險評估為依據,加強有害空氣污染物的管制;對未依規定方式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的處罰,將明確規定追繳5年並處罰兩倍。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空污法修正後對空氣污染物有明確的管制,在移動源排放管制部分,加嚴出廠10年以上的車輛適用的排放標準;對於未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者,最重將會註銷牌照;另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的減效裝置。

修正草案大幅提高罰鍰金額,未來違反空污法,如工廠排放超量污染物且影響重大,罰鍰額度提高20倍,從1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處罰對象也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電廠許可證展延為3到5年等。

目前空污基金來源為「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營建工地揚塵費」,修法後,隨油徵收的移動污染源空污費,將提撥20%給地方政府,以解決空氣污染問題,初估約9.2億元,至於固定污染源的空污費,則維持地方60%、中央40%。

賴清德在院會裁示,為有效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空污法》修法有其急迫與必要性,應加速推動;除需修法外,尚需提行動方案以利執行,請環保署在下次院會中提出。在執行方面,請行政院各部會積極執行,並落實協助及督導地方共同完成各項空氣污染防制執行方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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