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北市議會容移修法三讀 社民黨批不合法籲柯P提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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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會容移修法三讀 社民黨批不合法籲柯P提覆議

 2017-05-31 23:50
台北市議會31日三讀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質疑該提案有嚴重的程序瑕疵,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覆議。圖/張良一(資料照)
台北市議會31日三讀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質疑該提案有嚴重的程序瑕疵,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覆議。圖/張良一(資料照)

台北市議會今(31)日三讀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將原本的100%容積代金,翻盤為50%仍可維持捐地換容積,對此,社會民主黨表示,本次的議員的提案並不符合議事規則,屬於無效提案,台北市長柯文哲應依法提出覆議,和全體市民站在同一邊。

台北市議會在2014年三讀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明定3年落日條款,過渡3年期間,採「容積代金」和「捐地換容積」雙軌制並行6月30日到期,7月1日上路後,未來建商若想增加容積,必須向台北市繳代金買容積,解決過去建商只要捐出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可獲得平均約3.2倍樓地板面積的暴利問題,「捐地換容積」制將走入歷史,全面採「容積代金制」。

柯文哲推動「容積代金」制,預計今年7月全面上路,但遭藍綠議員51人反對,於5月24日連署提修正案,國民黨議員葉林傳提案取消落日條款,並現行法規只開放15米道路徵收可容移並不合理,法規委員會召委李新也提修正動議,取消「容移道路與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相連」等限制,修正草案今天下午排審,一分鐘即火速通過三讀,北市府可提覆議,日前柯文哲也說,收到議會公文後,會在30天內提出覆議。

對此,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表示,本次維持50%捐地換容積的市法規提案,按照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9條,除了提案人之外應有「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附署」,但從台北市議會網站上查詢的結果卻顯示,50位簽署的台北市議員都是提案人,完全沒有任何附署人,這樣的提案完全不合法。

范雲提到,就是因為全部的議員都簽成提案人,所以先前社民黨要求撤簽時,才會有力主舊制的議員,依照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13條,主張撤簽需經過所有提案議員的同意,這就是台北市議會把附署人全部當成提案人的最佳證明。

范雲認為,這個提案本身有嚴重的程序瑕疵,而且原本的100%容積代金制也是一個正確的方向,柯文哲先前承諾提出覆議,應貫徹到底,她呼籲台北市議會遵循議事規則,柯文哲提出覆議才是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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