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司改成功只會有五分之一,為什麼,人選嘛」!律師鄭文龍今表示,司法改革會議不一定要找我,「但謙虛做不到事」,「而我算是司改的人物指標之一,卻沒有找我,其他幾個人像高涌誠、許玉秀都不錯」,而名單看出她不敢用有能力的人,或者只用聽話的人。
鄭文龍也認為,小燈泡的媽適合進來參與司法改革,但不適合當籌備者。「搞錯了就會變司法的困境」。他說,像籌備會第一個工作要納入不同司改意見,但現在卻很少,「總統府網站意見很少,幾十個而已,我們有個團體要給他意見,她又不敢採納,這是自我設限」。
總統蔡英文將啟動司法改革,綠色逗陣之友會今(17)日下午舉辦「跨越司改國是會議的圍牆」座談會,邀請律師鄭文龍、高涌誠、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等人表達看法。鄭文龍在會中以「司改藍圖-成為公正、正義的司法,非徒具形式的司法」為題發表專題演講時提到以上看法。
鄭文龍在演講中強調,台灣的司法改革應走英美制,包括推動陪審團與法官民選,而不是去學習德國制,「德制是很糟糕的」
鄭文龍也提到司法院長許宗力,「要做什麼事要找對人,找對人就事半功倍,許宗力人很好又有學問,但他是留德的,留德沒什麼不好,但不該被德國的制度侷限」,像是採參審制不採陪審團,大法官辯論可能會多一點,但比照德國推憲法法院,這是落後的制度,應該要學美國。
「歐洲的法官就是為皇帝服務,所以法國大革命皇帝被砍頭時法官也被砍頭,應學美國最高法院九個大法官的制度」,鄭文龍說。
他舉1803年美國馬歇爾大法官處理麥迪遜案後確立「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與程序正義(due process),與德國制比較,設憲法法院就「走鐘」了,使得個案沒辦法救濟,反觀美國最高法院的個案制度,判了就會有用。此外美國50州都設公設辯護人和法扶,這才是正港的司法制度,「我們5個最高,加起來沒有1個功能,這是米蟲的制度,無效嘛」!
鄭文龍也開玩笑說,說大法官是米蟲要得罪人,因為這都是他的師長,但他納悶,「我們大法官素質不錯,但這麼有學問的人,為什麼不會把它的體制改好一點」?
美國採一種對抗式的,檢察官、辯護律師有很多工具,法官主持公正就好,但德國也是法官很多事頭,「眼睛生在頭殼頂」,這是制度使然。他強調,英、美的司法可解決社會問題,但德國的法官審判長坐在那,下面四個法官都在納涼,沒在辯論,「這就在開假的嘛」,讓他在後面聽了很昏倒,「德國的審判也是假的審判,我們就是學到這樣虛假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