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羽球一姐戴資穎的「比賽鞋」爭議,自本報16日揭露後,昨全國羽球協會秘書長蔡鴻鵬召開記者會表示,九月由紀律委員會、決定是否懲處,同時也說明,考慮懲處選手,是受到簽約廠商Yonex的壓力。Yonex TW今天中午在臉書粉絲頁發文,「關於賽事國家代表隊球鞋,如因個人特殊困素,選手願意提前測試但在使用上仍無法適應,經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可決議,Yonex公司予以尊重。」
羽協贊助商YONEX 態度轉變
YONEX TW在臉書粉絲頁發文後,仍有眾多網友留言表達不滿。據了解,YONEX曾在今年5月10日、也就是武漢亞錦賽後,曾發出一份措詞嚴厲的公文給全國羽球協會。公文中直指、羽球協會選手不遵守合約,已第三次在國家隊服裝違規,「強烈要求給一個合理的交代,針對違反合約選手給予最嚴厲處分!」公文中,對全國羽協「限期15天」給答案、並懲處選手,也要求對國家隊總教練最嚴厲處分,當時YONEX表態,「如無法給予滿意答覆,不排除根據違約內容,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如今YONEX TW發表聲明,態度明顯已比當時「軟化」,但仍遭網友噓爆。
立委:體育署應保護選手 協會須透明化
立委黃國書今天曾邀請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討論此事。黃國書表示,已與體育署達成三項共識,包括「一、體育署應以保護選手為處理原則,並要求協會不能對戴資穎秋後算帳。二、單項協會在法務知能不足,以至簽署傷害選手不平等合約問題非個案,體育署應通案協助各單項協會重新釐清相關合約內容,提供相關法務諮詢。三、從謝淑薇事件到戴資穎事件,顯示協會治理需更加透明化與制度化,現行國民體育法第八條的執行已不符時宜,請體育署在奧運結束後提出具體檢討方向。」
記者詢問體育署看法,教育部體育署新聞組表示將發新聞稿回應。但至今晚六點為止,體育署都未回應。晚間六點20分,體育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六月中旬,體育署與戴父及羽協協商時,協請並要求羽協,一切以奧運參賽備戰為重,不能因此事件懲處選手。」而針對合約爭議,體育署表示,「應考慮國際案例及維護選手權益,建立有共識規範機制。」體育署並承諾邀集法律專家,提供專業法務諮詢。
這兩天,包括全國羽球協會和YONEX TW的臉書粉絲頁,都有不少網友留言,質疑「比賽鞋事件」中,協會與贊助商的正當性。羽球協會17日召開記者會現場直播,記者會後收音收到疑似工作人員發言「酸」戴資穎,也引發網友不滿。羽協的記者會不但未將事情講清楚,反而讓怒火更為延燒。
律師引國際規範 指羽協濫權
此事已引發各界討論。律師黃沛聲及法務專員王芊茵在其「科技創業法律誌」發表「戴資穎的腳是誰的?從中華羽球協會是否有權利賣掉選手鞋子贊助談起」一文,文中引述國際奧會與國際羽球總會規定,認為全國羽協在此事件上,「以商業凌駕體育,濫用國際單項運動協會會員權力,難以苟同!」對此,全國羽球協會,今天沒有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