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個把月,身為社會新鮮人的我今年就要獨立自己報稅了。爸媽也多次提醒要把身邊一些可資證明如醫藥、保險等單據收好,以待報稅時可用。因為是第一次要申報所得稅,特別請問長輩們,有人說有所得就要繳稅,但也有長者說,不!是要依法。
前陣子發生社會矚目案件,片商送給周杰倫開不出門的電影道具車「青蜂車」做紀念,雙方簽訂以美金1元為售價,但是稅官卻認為車子完稅價格應為6萬美元,處分周杰倫須補稅,周董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周杰倫委任律師李文中表示:「周杰倫在乎的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不是交多少金額。」還有柯P父母補稅案,原本一番心意要幫兒子購屋,卻演變為贈與抑或借貸的爭議,官與民你來我往的攻防戰後,也只繳稅一途了,柯媽一句「他是官,我是民只能繳」,道盡了人民心中滿腹的無奈,相對凸顯了政府與民爭利的醜態。
雖然從小我們就被告知買東西都要記得索取發票,而且學校還會有稅務常識的宣導,這些都是為了防止商家逃漏稅。但如今年紀漸長,內心也是有些存疑,真的有所得就要繳嗎?我們付錢以取得我們想要與需要的,但是父母也提供了很多我們想要和需要的,不論食、衣、住、行、育、樂,難道我們要開收據給父母嗎?或是父母需要開發票給我嗎?父母給我零用錢花用,是贈與,過新年時包紅包給我,祝福我有一個新的一年,是贈與;這是我國固有傳統的習俗,是一種文化,不是嗎?
依據「租稅法定原則」,法律明文有規定的項目才可以課稅,而且清楚地規定如何課法,及必須具備的程序,反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項目國稅局就不能開單課稅,否則就是違法。此項原則是依據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而立的,但人民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卻似乎知道有限。
馬總統在某研究會議說,「如果你知道誰很悶,讓我知道,我來跟他們談談。」馬總統 啊!月領22K的社會新鮮人真的真的很悶,請跟我們談談吧~~我們年輕人還有什麼夢想可言?尤其在農曆年前有稅災戶到監察院陳情,就因稅捐單位無視人民所提出的證據,稅單依然不撤銷,淪為萬年稅單!這讓我很擔心、也很悶不知哪一天,會不會天外飛來一筆「烏龍稅單」,不明就理也成了稅災戶?
可以自立謀生靠本事是歡喜的,能納稅為國盡一份力也是高興的,但請一定要「依法」課稅啊,不是稅官說的算!期許政府各個單位皆能依法行政,給人民安定不用恐懼的國家,年輕人不再是窮忙族、清貧族了,國家才有生機、才有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