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18日通過決議,提醒中國作為大國應尊重人權,並呼籲中方無條件釋放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荷蘭籍議員貝爾德(Bas Belder)發言認為李明哲像被綁架。
中央社報導,歐洲議會18日在總部,法國史特拉斯堡召開全會,經辯論及表決後通過一份關於李明哲及中國維權人士吳淦、謝陽及扎西文色等人權問題的緊急決議案,批評中國人權現況。
歐洲議會公布的決議文中,關切中國政府處置維權人士及維權律師的作法,歐洲議會提醒中國作為一個全球大國有其責任,北京當局應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及中國本身簽署或批准的人權文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確保尊重人權及自由。
歐洲議會這份決議文提到,將敦促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拘禁的人權人士、維權律師等,並停止對他們騷擾和恐嚇。
決議文中並特別提到李明哲,除呼籲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並在釋放之前還要確保免受酷刑和虐待,並允許家人探視、提供足夠醫療保健及讓他們能自行選擇律師。
李明哲去年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隨後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於謝陽與著名維權人士吳淦在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前後被當局帶走,同樣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而藏人扎西文色則是因推行藏語教育,也被指控煽動分裂國家。
多位議員在會中發言提到李明哲,議員貝爾德表示,面對中國嚴重的人權問題,28個歐盟會員國應該要有一致性及強有力的立場,他形容李明哲例像是在中國領土上被綁架定罪。
歐盟執委會專員維拉(Karmenu Vella)對決議案做出回應時也提到李明哲,表示這些個案引起各界對中國法治的正當程序,以及人權及言論自由的嚴重關切,歐盟密切注意這些案件,並且曾在公開聲明及與中國的接觸中都表達關切,歐盟的立場是呼籲釋放相關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