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精神分裂正名為思覺失調 醫師提三指標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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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正名為思覺失調 醫師提三指標判斷

 2014-05-31 13:38
彰基副院長孫茂勝醫師(左)透過視覺與聽覺的感官刺激,感受精神康復者的心靈世界。
彰基副院長孫茂勝醫師(左)透過視覺與聽覺的感官刺激,感受精神康復者的心靈世界。

為減少疾病名稱引發的誤解,鼓勵精神康復者正確就醫、持續治療,歷經十年的努力,「精神分裂症」終於在今年(2014)正名為「思覺失調症」。由於該症源自大腦內分泌失調,早期症狀不明顯,因此彰基副院長孫茂勝提出三個指標作為初期判斷依據,分別是:出現社交退縮、學業和就業能力下降、思考內容和行為變得神秘異常時,應及早至精神科就醫。

彰基副院長孫茂勝醫師表示,「思覺失調症」是一種因為大腦內分泌失調所引起的疾病,剛開始的時候症狀不明顯,往往因為沒有即時被察覺而錯失早期的治療時機。所以一旦出現社交退縮、學業和就業能力下降、思考內容和行為變得神秘異常時,應及早至精神科就醫,早期治療可減輕機能退化、協助疾病患者儘早接受後續以回歸社會為目標的復健活動。一般經過適當治療與復健服務,約30%可以回歸原本的社區生活;30%可藉由社區資源逐漸康復,切勿因為疾病名稱忌諱就醫與求援,耽誤精神康復者康復的潛能。

此外,也是彰化基督教醫院系統的鹿東院長歐陽文貞醫師指出,「思覺失調症」常發生在青少年至成年階段(18歲至25歲),有可能是突然發作,也可能潛伏一段時日才出現症狀,所以需要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病程才能確診,但臨床上發現,許多病患確診後會因為對疾病不瞭解或外在污名影響而自行中斷治療,造成病情變嚴重。

歐陽院長指出,其實「思覺失調症」的復發與中斷治療是息息相關的,研究顯示停藥半年,復發率是50%;停藥一年,復發率增加到80%;停藥兩年,復發率高達90%以上,因此要預防疾病復發,即使症狀得到改善或緩解,仍建議維持最低有效劑量藥物治療2至3年,才有機會康復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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