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2/14罷免蔡正元投票 通過門檻投票數須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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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罷免蔡正元投票 通過門檻投票數須15萬

 2015-01-19 15:34
中選會公告2月14日罷免立委蔡正元投票日,需有逾五成的高投票率,與超過7萬4882票的同意罷免,才達門檻。(資料照片,中央社)20150119
中選會公告2月14日罷免立委蔡正元投票日,需有逾五成的高投票率,與超過7萬4882票的同意罷免,才達門檻。(資料照片,中央社)20150119

台灣民主史上首次針對立法委員的罷免投票,確定要在西洋情人節舉行了。中選會今(19)日公布,立委蔡正元的罷免案經審查確定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並決議於2月14日(星期六)舉行罷免投票。

中選會在官網發布新聞稿指出,蔡正元所屬的臺北市第4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9萬9527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3萬8939人以上。而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5萬9892人,符合規定人數4萬9949人,不符合規定人數9943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該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此外,除先前依法不得「宣傳罷免」,否則將處以罰款的規定之外,中選會也提醒,罷免案要通過,必須要有1/2的投票率(即50%投票率),有效票中的1/2票數同意罷免,才達法定通過罷免門檻,若未達此標準,依法在一年內都不得對同一人再提案罷免。

依上所述,若以原選舉人數29萬9527人來計算,2月14日當天投票人數必須達14萬9764人,其中同意罷免的有效票必須達到7萬4882票,門檻已幾達最高難度,對當天是情人節的週末假期而言,要拉高到逾五成的投票率,也更是難上加難。

中選會也一併公布罷免案各項程序的時間如下:

(一)104年1月19日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104年1月25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三)104年1月29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四)104年2月3日前發布罷免公告。

(五)104年2月10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六)104年2月14日投票、開票。

(七)104年2月16日前罷免結果之審查。

(八)104年2月16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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