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報章所報的三中結案,這樣的起訴求刑僅能說是不算太離譜的離譜,有點符合一般行情又不合一般行情。而這樣的起訴書僅能說或許只達到及格吧?問題在這涉及到國內最重要的政治組織,所推動的經濟上的「組織犯罪」。當事者及其前後相關人等,都是當時國內政壇的重要人物,所取得的款項,對未來的政局有重大影響,而其金額大小,對該黨以往的財力而言並不是很多,但其交易模式卻屢屢創新,猛鑽法律邊緣。因此這整個根本不是司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將偵辦、求刑往司法方面推動,乃是司法人員的責任。社會大眾則應該從政治角度解讀之。
以報指:「馬英九被起訴關鍵證據 竟是自己人偷錄音」
台北地檢署今針對國民黨賤賣三中案,起訴馬英九等人,檢方掌握的關鍵罪證之一竟然是國民黨內部要角,有人偷偷錄下馬英九與部屬對話、高階主管之間對話,目的是為了自保,而偷錄音的人,包括中央投資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且錄音檔案多達200多片,其中包括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示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1. 如果沒有錄音帶,那不就無法或很難處理馬英九的事情?實際上,有這麼清楚、直接證據的案子,其實不好找。大多需要辦案者用心處理。因此,有這種直接證據、應該辦的更精準、犀利才對。我也認為,若用心處理,一定可以找到比錄音帶更多的內幕案情。
2. 甚麼是「最高機密」?這個是很核心的議題。很多人認為是為了選舉、政權、捍衛國民黨的黨國影響力等等,北檢批馬英九「惑於權位」。這些都可以成立,但都只是猜測,必須要有進一步清楚的答案。以最高機密為核心所呈現的許多交易,就以三中案為例,顯然不是為國民黨牟取更多的利益,而是將財富藏在這些人的手中,比較確切。然而這些人的某些作為,雖然與民進黨不同調,但也不必然與國民黨相配合。這種以龐大利益交換,卻讓國民黨失去控制,而無法發揮所謂國民黨的影響力。這不能僅以交易失敗論之,甚至有隱藏某些尚未曝光的意圖。就蔡正元之例推論,蔡正元以身為國民黨方的人,而能上下其手得其利易,則其他人又為何不能呢?且其圖利之金額相當龐大,若無相當之回饋,顯與社會狀況及經驗法則不合。
3. 既然「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就可以找到相關資料,反正他之前所說的「不知情」,顯然說謊,該加辦馬英九「偽證罪」!更進一步說,既然開過會,就表示,另還有人知道這個事件全部或一部份,而這些知情者,以我們對國民黨權力組織之瞭解,也可以知道大概是哪一些人。為何北檢不傳訊這些人,而以側面、非錄音帶的資料來源,更深入去探索呢?而且,有下過指示,應該會有相關文件,為何之前的特偵組,沒有處理呢?換言之,我們要追究特偵組相關人的責任,有沒有違法輕縱?(馬辦自謂,經五任特偵組,三位檢察總長都查沒事,怎麼民進黨執政就重起偵查而有事呢?)
基於此,我們認為這案子應該要大辦特辦。他所涉及的,不是個人犯罪,是相當高層次的政治與經濟組織犯罪。為何一個(政治)組織可以有這麼多的「防範」措施,讓司法體系很困難找到犯罪證據?這才是重要議題。而且照行為惰性、組織制度等來研判,某一個組織若此次犯罪曝光,則相類似的手法,也可能出現在其他案件中。因此此案件不能等閒視之。甚至可以看做是國民黨組織犯罪的基本處理模式。可以進一步歸納分析和演繹。
以馬英九經手過、出問題的交易而言,都呈現某種程度的偏離法律正常程序、顯非正常邏輯可以接受的交易模式。這不僅引發對手的質疑,也會影響他的聲望。從他當時想要選總統,卻去引發這種會減少他聲望的交易作為,不僅不智,簡直是自殺。
我們以侯友宜的事件來推論。若他知道以後他會選新北市長,他在出租房子時(也就是大群館),應該會盡量合法和讓利(至少不會堅持每年房租漲5%)、最好博得好聲譽。這不僅讓他能當選,也是選舉省經費的好方式。
以此回過頭來檢驗馬英九的作為。馬英九是確定要選,而以其當時在國民黨內部那種眾望所歸的聲望、競選對手(當時陳水扁已經不能選,僅能由謝長廷、蘇貞昌出馬)當時的聲望,民進黨內部的混戰狀況,他那些賣黨產的手法,可以說是自殺。而以馬英九當時在國民黨、全國的聲望,國民黨當時可以和民進黨一拼的,就只有他。馬英九的政治自殺,就是國民黨的政治自殺,我想有點政治敏感度的人都能理解。
但他、他周遭的人、指導或引領他處理黨產的人,為何要讓他進行政治自殺呢?換言之,這次曝光的東西,有相當多值得深入檢討的內容要討論。
我們以整體的角度,回顧國民黨的黨產,其實馬英九讓國民黨損失70幾億,對國民黨根本是小事一樁。只要看過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黨管會劉泰英的氣勢、連戰時期賤賣黨產那麼努力、囂張,只要這筆錢有制度的被登錄下來,絕對沒有人相信馬英九會為70幾億去犯法、履險。
前述不正常的交易,與其說募集競選經費,不如說是有人想中飽私囊。以國民黨人才濟濟的狀況,也絕對沒有人會相信,他們會設計出那種違反正常交易的模式,讓黨主席陷入司法危機。而以馬英九的法律知識,他的妻子還是大銀行的法務人員,更不應該將自己陷入犯法,這一切可以說疑雲重重。
三中案不應該以財經犯法的角度去解讀,應該從政治議題去看待。尤其放置在政治對抗、權謀上,更能探索其中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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