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本月28日,北市內湖區4歲女童斷頭案震驚全台。在全台民眾普遍怒火燒心、義憤填膺的當下,人民看不到主事官員與立院諸公以身作則理性判事,卻只看到一干藝人、富商與立委們應和著街談巷議與網路言論的喊打喊殺,紛紛前仆後繼、再接再厲,大秀毫無下限的智商,諸如「連坐」、「唯一死刑」、「一星期就槍決」、「家有吸毒、精神疾病(有傷害傾向者)、長期啃老,或者毆打家人者,家人應強制通報」等建言紛紛出籠,且一個個貌似都能對症下藥,聽在那些亟欲殺戮凶犯,甚至認為犯罪者家屬也應負起連帶責任的人們耳裡,簡直大快人心、引為知音。衛福部更立馬從善如流,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鬆綁精神病患強制就醫的門檻,並將把「毒癮」、「酒癮」及「意圖自殺者」都納入強制就醫的對象。
然而,讓我們按捺怒氣、平復情緒,努力推敲一下當上開措施真的在台灣社會付諸實踐後,會造就出什麼樣的光景。試想:那些所謂長期啃老、毆打家人、罹患毒癮酒癮、被自殺情緒糾纏或受精神疾病(有傷害傾向者)折磨的人們,他們要嘛平日在太陽底下便自覺沒尊嚴、要嘛自覺背負絕望與毫無出口的人生,更甚者活在以自己的是非為是非的自我世界裡,他們唯一能蜷縮著、佔據著,或任自憐自卑啃嚙心靈、或倚仗親人的忍受而作威作福的場所,就是自己的家。但當哪一天,連這樣一個家裡,都環伺著隨時得依法強制通報,引警察破門強押他們或就醫、或隔離的家人,他們還能夠、還願意安安分分待在家裡嗎?而如果這些啃老、毒癮、酒癮與精神病患們,連認份待在家裡的機會都被剝奪,接下來他還會幹嘛?還能幹嘛呢?
真到了那時候,或許我們都得手拉著手,特別還要告訴家裡的小朋友:上街前都得好好洗乾淨自己的脖子。因為接下來讓路上隨便哪個「幸運」傢伙的腦袋一飛沖天,就是這些無家可歸的啃老、毒癮、酒癮、與精神病患們賭上性命跟尊嚴,彰顯自我存在、展現卑微人生之最後意氣的手段了。而且請記住:他們多半不會只讓一顆腦袋飛,因為不管讓幾顆腦袋飛,都是「唯一死刑」;而且他們的家人都已經被拖下水,必須因「連坐」法負起實質連帶責任了,那他們幹嘛只讓一顆腦袋飛呢?賠本生意可沒人做……
設想至此,個人只想說:兇殘的犯罪者固然令人髮指,不幸的受害者及其家屬也令人憐憫與同情,但針對兇殘犯罪的根本杜絕,台灣社會不應讓情緒淹沒理智,放任病急亂投醫的嚴刑峻法思維無限上綱。
單就上述列舉的建言來看,理性會令我們發現,這類思維的第一個錯誤在於:殃及池魚。因為不是「所有」啃老、毒癮、酒癮與精神病患者,都會淪為當街砍頭的隨機殺人犯。除了毒癮犯以外的族群,甚至連「多數」這個字眼都指摘不到他們頭上。試想:在捷運大開殺戒的鄭捷,是這些族群嗎?當街殘殺前女友的張彥文,是這些族群嗎?台灣犯罪史上那些赫赫有名、殺人不眨眼的槍擊要犯們,是這些族群嗎?
這類思維的第二個錯誤,則正如筆者上文所設想的:可能會迫使原先不會犯罪的人,在承受更多來自社會及家庭的壓力、歧視之下,成為犯罪者。因此,筆者真的要誠懇呼籲:病急亂投醫的嚴刑峻法思維,可以休矣!也理應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