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後,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投、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但中投、欣裕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11日裁定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因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在釋憲結果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則回應表示,聲請釋憲對黨產會的職權並無影響,將持續進行不當黨產調查、處分等業務。
黨產會於2016年底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凍結中投及欣裕台兩公司資產,中投與欣裕台不服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個月11日已作出裁定,表示司法院大法官就本院聲請釋憲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
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黨產會今(15)日發表聲明指出,北高行於本案審理期間,從未以任何形式表達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也並未詢問黨產會有關黨產條例適用疑慮,卻驟然於準備程序結束後,以聲請釋憲為由,裁定本件停止審判,實質剝奪黨產會答辯機會,嚴重傷害黨產會程序利益。
黨產會指出,北高行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對黨產會的職權行使並無影響,最終仍繫諸司法院大法官之審理結果。
黨產會也表示,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期間,黨產會仍將繼續依黨產條例立法意旨依法行政,續行不當黨產調查、處分等業務,不負國人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