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報導,美國跨黨派眾議員19日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對攸關台灣國際代表權的議題提出看法。法案指出,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唯一合法代表,但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或周邊組織代表權的問題,也沒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關係上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報導另指出馬英九總統卸任前,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解讀為「有人說第2758號決議和台灣無關,不知道他們怎麼會有這種想法,與事實相距太遠。」
前述馬先生對於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解讀,完全違背史實,令人遺憾。回顧歷史,在1971年當時中國國民黨政權的威權統治台灣,為維持其統治的正當性,力行「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導致台灣及台灣人民失去了參與聯合國及其週邊組織的機會,台灣淪為國際社會的孤兒,令人憤怒。
2011年10月22日政大陳文賢教授在「台灣地位與中華民國體制」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指出,聯大2758號決議案並沒有解決台灣的地位問題,此一問題台灣政府已經在過去推動參與聯合國案時,委請友邦向聯合國大會提及。事實上,1972年10月周恩來與季辛吉的會談中,周恩來向季辛吉表示,北京政府對阿爾巴尼亞的提案並不表示滿意,因為阿爾巴尼亞案的條文並沒有解決台灣的地位問題。(參照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Vol. XVII,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164,pp.540〜541)
依當時國際時勢,阿爾巴尼亞提案如果將台灣地位與中國代表權問題同時處理,第2758號決議恐將無法產生也說不定。在49年前,1972年10月周恩來與季辛吉會談時,周恩來認為台灣的地位問題未獲解決,到今天,台灣的地位問題仍未解決,是一項事實。
平心而論,台灣的地位問題是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留下的,在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當時未做處理是一項明顯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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