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全台首見!中市「百齡」花園公墓積欠鉅額稅款租金 今拍賣殯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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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見!中市「百齡」花園公墓積欠鉅額稅款租金 今拍賣殯葬設施

 2015-07-16 21:06
中市「百齡」花園公墓積欠鉅額稅款租金,被市府裁處停止開發、興建及營業等行為,今拍賣殯葬設施。(圖片摘自網路)
中市「百齡」花園公墓積欠鉅額稅款租金,被市府裁處停止開發、興建及營業等行為,今拍賣殯葬設施。(圖片摘自網路)

涉及違法經營販售南屯區第一花園公墓的前私立臺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因積欠稅金、土地租金、各項違規罰單,今(16)日被法務部執行署臺中分署,依法拍賣第一花園公墓「不動產」,包含中臺福座、榮美殿、金爐、涼亭等,所得價金將優先清償國稅局。另市府亦對之開出5300萬罰單。

民政局指出,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承租國有土地,違法經營販售第一花園公墓之國有土地為私人殯葬地,造成許多民眾受害。台中市政府積極介入處理,99年7月15日已撤銷其法人資格,並由法院裁定更換原清算人,由市政府擔任,正依法進行清算。市政府亦報請行政院核准撥用15筆相關土地給市政府,市府已取得所有權登記,才能進行相關法律清理措施。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也於今年5月14日向臺中地方法院對百齡管理會,提起拆物還地訴訟,目前進入訴訟程序中,如果百齡管理會敗訴,各建物拍定後,恐將依法強制拆除,已安厝於塔內使用的骨灰骸,買受人應負責依法安置。

此外,若第一花園公墓各建物買受人欲成為合法殯葬設施經營業,除必須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第5、6、20、22條、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第2~4條、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等規定外,更必須取得土地的合法使用權。

民政局再次呼籲,民眾購買相關殯葬設施時,應先查明是否已合法啟用,切勿購買、投資不合法的殯葬設施,避免衍生消費糾紛;市府也將密切關注買受人的行為,未取得殯葬設施合法化、殯葬設施經營業身分前,不得販售、經營殯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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