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回應韓石泉子女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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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回應韓石泉子女聲明書

 2016-10-31 15:50
圖/莊兆枋提供
圖/莊兆枋提供

“彼人有七,吾人有一,以一扺七,吾何患焉”。

台灣民報10/13/2016及太平洋時報10-20-2016,一篇“讀者投書:韓石泉醫師子女聲明書”,我看了以後,可能由於我學疏才淺,很多地方我看不懂。我的感受只能說是“臨書涕泣”。

我本來就不是找韓氏子女們來相駡的。否則韓淑真及黃東昇婦夫來賭城玩時,我又何必費時費神去接待他們呢?我前文也提過,我認為罪不及後代。致於韓氏子女的共同聲明,我不于置評,反正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端看有思考能力的讀者們,讀讀雙方之陳述,自由獨立去認定,韓石泉是個何等樣的人。

我以解嚴後出土的文件,家父的二二八無罪判決書,呈現給社會大眾。提出今日飽受讚嘗詠歌的韓石泉,確有不為人知的一面。韓氏子女七人,一字排開,仗勢驚人,發表聲明。但是還是沒有觸及問題核心。問題核心是,為何在判決書中會明寫韓石泉是檢舉人。韓氏陣營千篇一律,跳針式(repeatably)述說韓氏對台灣的貢獻。韓氏既然時時處處都以台南蒼生為念,那麼韓氏子女何不乾脆説,“為了台南市民的福祉,父親就向當局告發莊孟侯”。至少這在辯証法上還説得過去。不管他們怎麼説我,就算我是一個無悪不作的歹徒,他們終就必須要回到問題的核心,韓石泉的大名在判決書中。密告的事實是逃不掉的。天綱恢恢,才有這文件的出土。有了這直接證據,我把它公佈出來,是要學者專家們,歌功頌德之餘,話别講太快,留點後步。我早就不認為韓氏子女有辦法回應,因為他們根本不知他們老爸會做這卑劣的事,來報私人怨仇。有了這証據,當事人莊孟侯所説的,得以佐證。至於史明所寫的,鍾人逸人所說的,胡夫人(胡乃元母親)説的,王育德所寫的,吳新榮所寫的,林啓旭所寫的,都直接指向或間接影射韓石泉就是加害莊孟侯的人,顯然都有所本。

我的文章及判決書於今年(2016)二月,分別登載於“民報”及LA的“太平洋時報”韓家沒反應。三個半月後,我只知道有二篇回應文。先有在台南的成大教授張辛真博士,後有住LA的廖清山先生。韓家好整以暇,就譲這兩個代理人來打前陣。前者張博士與韓家關係密切,寫了一篇牽強可笑的述論在“想想論壇”,不足與議也。後者戰鬥性十足,總以他的主觀認定來論斷歷史。我跟他論戰兩篇以後,我就向他投降,我不與死纒爛打,立論憑感覺及想像的人論戰。最晶典的例子便是,他不知我熱忱接待韓淑真夫婦這件事。就說我對韓家,抄家滅族趕盡殺絕,要逼他們夫婦離婚。更令人汗顏的是,他還在文中自稱他是個“有幾分証據說幾分話”的人。假如是我,“見笑死”還來不及。那敢再寫一篇“都是民報惹的禍”,登於LA的“台灣e新聞 Taiwanenews.com”。他歸罪民報,不應在2/24/2016刊登我提供的家父二二八判決書。“天下本祥和,民報攪混之”。值得一提的是,後來又出了一位代理人的代理人,此君便是,我相當尊敬的台美人律師,江建祥先生。江律師的立論我雖不同意,但他談及核心問題。

我看過不少江律師在不同社團演講的録影片。2012年有幸親聆他在Santa Barbara美西夏令會的演講。他法學理論及法庭實務,根基雄厚,引例風趣,講解詼諧,深入淺出,對台美人的法學入門教育,貢獻極大。加上他具有強烈的台灣意識,贏得我的尊敬。我一直想不通,一個地緣、時緣都與莊、韓兩人八桿子撘不上邊的台北囝仔,為何會來蹚這灘渾水?合理推測,他是為他“叔叔”助陣來的。筆名廖清山者,本名叫江XX。可能是廖君的台獨意識,江律師深受感動,江律師言必稱廖君(出身台南玉井地區人氏)為“叔叔”。江律師之論點主要有兩點。其一,K黨採用分化策略,法官不負責任,寫些模稜兩可的語句,預留後路。其二,韓氏假若是㧓耙仔,則統治當局應該不會曝露其名,所以韓氏不可能是抓耙仔。關於其一,我無從回應,我了解分化統治,但我不了解,法官書寫文句之習慣及其所含玄機。但我對其二有意見。㧓耙仔至少有兩類,一種是,官方犬養,拿錢辦事的。在那年代,應該只有外省掛才有。本土掛的㧓耙仔結構,K黨剛來臺一年半不到,尚未建立。另一種是,自己跳進來,沒拿津貼,為的是報私人怨仇,或將來的好處。韓氏應該屬後者。這種人,統治當局沒有保護之義務。所以稱他為㧓耙仔,我沒理由退讓。

早在判決書2016年2月見報之前,我分別把它寄給十幾位台灣人的歴史學者及文化醫師。但全部石沈大海,沈默是金,完全沒有回應,連基本的禮儀(decency)都沒有。只有李筱峰教授有回覆,他説,這文件看來是真的,他從來不知有這事。隨後他接著說,歷史是多面向的,不能忽略韓氏在民眾黨時代的貢獻⋯⋯云云。我失望了,因為沒達到我的期待,但我還是尊敬他,因為至少他有回函。另外許雪姫館長有回信,只説“謝謝提供資料”,然後談題外事。判決書及韓石泉則隻字不提。對於收到我信的學者專家們。大家心裡有數,我不擬公布他(她)們的名字,我心裡淌血。正氣歌中有“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告訴我們,史官應有“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風骨。我個人認為,因應今日社會形態及科技,應該加上兩句,“莫受文宣惑,莫讓交情誤”。擺在眼前,排山倒海的文宣,密如蛛網的交情。在歌頌讃揚中,“韓神”即將成形。捧韓已經成為今日之顯學。今年的二二八我在LasVegas的紀念會上講述家父之經歷。當我講畢,馬上有位平時還有交往的宜蘭藉退休醫生起身,説他要為韓氏説幾句公道話。為韓氏説話的動機是“因為我是韓氏後生,台大醫學院的同學“。他的公道話是“因為史明曾經是共產黨徒,其言不可信”。我認了,韓氏後代的同窗,患者,學生,親朋,長老教會教友,牧師,媒體人,韓教信徒⋯⋯滿山滿谷。光是人數不多的賭城台灣同鄉會裡,就有三位是韓氏後生的同學。今日的歷史學者,扣除了了可數的九十幾歲的老朽外,幾乎全部與韓後代有交往。要不然就是曾經歌頌過,不願再自己打臉。以前有“牢獄及權錢”為害歷史,今日則有“交情”來封嘴及埋藏真相。歷史之論斷是靠陣仗之大小嗎?小蝦咪對大鯨魚,我只能訴諸於讀者大衆。

韓氏後代稱他們老爸“有智慧而且正確”。我同意,日治時代不會隨便槍斃人,他就反抗日人。為了安全保險,就走紳士雍容路綫。K黨可不是開玩笑的,他就充分配合。各位請看本文的附帶文件(1946年5月8日的民報)。他是如何靠K,如何與嘉義的劉傳來,對幹本土省參議員。再看看與他對立的參議員們的下場,有槍斃的,有失跡的,有鬱鬱而終的。兩次的外來政權,功成名就,全身而退,解嚴後又變成“韓神”,更得“賴神”的加持。可真的是“智慧而且正確”。Spartacus、文天祥、史可法、林少貓、莫那魯道、陳智雄⋯⋯等等都是笨蛋智障。被強姦時要順從,才是智慧兼正確。

不談也罷,只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當年就有這麼一號人物,韓石泉有這個不為人知的一面,也希望歷史學家能警惕,“別讓交情來害史”。就此停筆。以後我能不寫就不寫,必竟寫這種文章並不是愉快的經驗。韓家後代們,禱告吧!祈禱上帝莫讓“密告函”有出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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