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議《公民投票法》朝野仍在交戰,台北市長柯文哲今(9)日上午出席台北市立大學校慶受訪時表示,也許有投票權的都不希望讓別人有投票權,但他是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立法院院會昨日《公投法》朝野協商與部分條文二讀,公民投票權將由20歲降至18歲,並達成降低公投提案、連署、通過等門檻設計,預計將於下週二(12日)院會再處理「領土變更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項目、兩岸政治協議強制公投、不在籍投票等尚無共識的條文。
然而除了公投年齡門檻之外,法定可投票年齡是否應由目前的20歲下修至18歲,改變各大選青年選票的結構,亦是兒少團體長年關心的議題。
柯文哲今日上午受訪時,媒體關注其近期常跑大學演講的行程,柯文哲也不諱言「我跟那些年輕人本來就很好」,隨後即被提問是否支持年輕人、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的議題。
柯文哲指出,將投票的年齡下修到18歲是「全世界的潮流」,然而他很驚訝,過去針對20歲以上的人口去做民調的時候,贊成下修門檻到18歲者竟然沒有過半,非常奇怪。柯文哲說,也許這代表那些有投票權的,都不希望讓別人有投票權。
柯文哲進一步表示,依照目前整個世界潮流,投票年齡都是下修到18歲,而且就實務上來講,大於18歲就是用《刑法》伺候了,而不是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所以基於權利義務的對等,「我是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