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7)日公布修正發布「小三通」部分條文,為了促進金馬澎觀光發展,未來小三通團體最低人數限制放寬,由現行5人調降為3人,並修正條文包括增訂補貼「小三通」航線營運虧損的法源依據。
行政院發布「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陸委會表示,修正部分條文的目的是為了為維護「小三通」航運正常化,増進中國人民申請「小三通」團體旅遊便利,並強化「小三通」進入許可之安全管理,將於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
修正的內容包括増訂補貼「小三通」航線營運虧損的法源依據,為了維持「小三通」航線正常營運,明定「小三通」固定航線在公告後無業者申請經營,經主管機關認定航線有持續經營的必要後,可徵求我國籍船舶運送業者經營,並酌予補貼營運虧損。
另外也放寬設籍金馬的漁船行至中國的規定,考量金馬漁船赴中國修繕及僱用中國移工的需求,以及金馬縣政府已對設籍漁船數進行總量管制,放寬2018年1月18日前,設籍金馬的漁船,得航行至中國地區。
同時為促進中國福建廈門、福州等城市民眾組團赴「小三通」家庭旅遊,放寬團體旅遊最低人數限制,由現行5人調降為3人,促進金馬澎觀光發展。
行政院也修訂「小三通」入境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相關規定,為與「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一致,修訂本辦法得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中國地區人民申請進入金門、馬祖、澎湖之情形,及不予許可期間、起算點之相關規定。
另外刪除「小三通」強制出境條文,回歸兩岸條例之相關規定,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0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強制中國地區人民出境條文,回歸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及第18條之1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