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前執行長廖繼斌指控,蔡政府未經合法程序拔除其執行長一職,對此,內政部今(1)日晚間表示,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職務沒有所謂任期保障,是和董事長同進退,現任執行長楊振隆的聘任及前執行長的解任程序都符合規定。
據昨天媒體報導,廖繼斌指控蔡政府染指二二八基金會,無視該基金會董事會及相關章程規定,未經合法程序即強硬拔除其執行長一職,拔除異己,安插自己人的手法太粗暴。
內政部今晚發佈新聞稿表示,執行長的任務在執行會務,依二二八基金會章程規定,是由董事長提名報請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並無任期的規定,現任執行長楊振隆由基金會依法選任。
內政部指出,二二八基金會已在去年9月30日召開董事會中,經現任董事長薛化元提名,並經董事會同意聘任楊振隆為執行長,同時解任前執行長廖繼斌,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內政部對於二二八基金會上述決定也表示尊重。
內政部說明,依行政院規定,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事及執行長選派前,須報行政院核定,且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應於3個月內更換,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的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內政部強調,基於二二八基金會法定職權包括二二八事件的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的國際交流活動,內政部曾專案報請行政院同意該職務不受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