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陳君愷致中研院廖院長俊智的第二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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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陳君愷致中研院廖院長俊智的第二封公開信

 2017-12-01 15:43
輔大教授陳君愷向中研院檢舉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劉士永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一整年只等到3行字,而且還列為密件。圖/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辦公室提供
輔大教授陳君愷向中研院檢舉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劉士永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一整年只等到3行字,而且還列為密件。圖/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辦公室提供

廖院長俊智鈞鑒:

本人於去年(2016年)12月1日透過民報,向您發出第一封公開信,檢舉時任貴院臺灣史研究所副所長的劉士永研究員,其論著有嚴重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同時,檢附20個具體案例,寄送貴院及立委,並且將相關證據上傳雲端,供讀者覆按。

今年(2017年)春,本人接獲貴院回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發文字號:學術字第10605020541號/如圖),指稱:該檢舉案「業經本院倫理委員會審議並作成決議如說明二」;而說明二僅有「經審議台端所檢舉相關事項,本案無事證足以證明劉士永研究員之學術論著有造假、抄襲之嫌,並未違反學術倫理」等寥寥數語。內容空洞,完全未針對本人所檢附的諸多事證,一一具體回覆。

實則,若僅單就「造假」一項而言,劉士永研究員所撰論著,確有不少正文所述內容、與註釋中所引用的資料完全不符者,其事證極為明確;貴院如欲證明這些引註並非出自架空、捏造,則顯然應該舉出其另有所本的證據,說明係誤植或其他因素所導致,始為合理的審議。惟業經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辦公室去函詢問,貴院卻始終拒絕針對此種質疑,具體舉證答覆,是以才會有11月20日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在教育文化委員會中對您的嚴厲質詢。

從11月20日廖院長您在立法院答詢的情形看來,顯然您是被屬下誤導與蒙蔽了。在此,誠摯建議您透過自己的眼睛,上網到民報的網頁連結,下載本人所檢具的證據,自行判斷劉士永研究員是否有本人所指控的學術倫理問題。本人上傳雲端的案例,內容與寄送貴院及立委者,完全相同。若您未能遽信本人所檢附的證據真假為何,也懇請您委託可以信任的人(建議最好不要透過中研院內部人員),按圖索驥,到圖書館中影印相關資料,再自行審酌,是所至盼。

學術可受公評,也應受公評。匿名檢舉雖然看似保護檢舉當事人,但卻正是以黑箱作業暗中吃案最好的方法,並不足取。面對學術倫理問題,與其接受匿名檢舉,不如攤在陽光下檢驗,才是正途。更何況,貴院連公開具名檢舉、並且提供具體證據上網、公眾皆可觀看審視的案子,尚且膽敢以這種缺乏理性論證的方式公然包庇,恐怕貴院連倫理委員會本身,也應該接受外界的學術倫理調查(當然,前提是該倫理委員會2月24日真的曾經召開過審議本案的會議)。

今茲追加補充20個劉士永研究員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再度公開具名檢舉,也同時將檢舉函及相關佐證資料寄送貴院及立委。加上前次所檢舉的20個案例,合計共40個案例,懇請貴院在網路上,逐條公開回覆,以取信於公眾。最後,也在此敬告貴院:由於劉士永研究員違反學術倫理的研究論著,已經罄竹難書,待查證者眾;若有新發現,以後還會陸續追加補充。

 

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陳君愷 敬上

2017.12.1

20171201第二次檢舉佐證資料

20161201第一次檢舉的20個案例佐證資料

影片: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質詢中研院院長廖俊智關於中研院的學術倫理問題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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