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有些國人不樂見的事。其中引發國人議論紛紛、立委頻頻質詢官員的事件或案件,當推肯亞遣送台灣人事件,又名肯亞案,以及其後的馬來西亞遣送案。兩案都有台灣人民涉及電信詐騙案。更糟的是台籍詐騙嫌犯被中國司法人員強行帶走、押解到中國大陸。肯亞案之後,馬來西亞案因台灣力爭而沒被遣送到中國而回到台灣。美中不足的是,回台後並沒拘留、囚禁他們。經過簡單訊問,隨即釋放他們,無所懲罰。這引起國人譁然,諷刺是「警迎嫌犯回國」。這是國人很不樂見的事。除有人詐騙幹壞事外,又夾雜喪權辱國令國人憤慨的事。
不過,在此同時,我們也發現一些好事、好現象。其中之一是,台灣、中華民國人民都很愛國。舉例來說,肯亞案中嫌犯極力爭取能被遣送回台而不願被送到中國受審。他們為此不惜與肯亞警方抗爭、對峙;他們寧願回台回國受審坐牢也不願到中國大陸去。儘管馬政府鼓吹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是中國,「兩岸一家親」,但他們還是偏愛此岸。他們很愛國、很愛中華民國或台灣國,儘管此岸有時又國不成國(碰到對岸時)。
另外,羅部長、郭前立委等也都很愛國、很愛台灣,非常愛。羅部長認為立委一味指責法務部和陸委會軟弱、無作為、討好中國,批評中國強行擄走或帶走中華民國國民,不尊重我國主權、管轄權,而對國際法對兩岸實況不明就裡、昧於沒人理會台灣的政治現實,一味批評攻擊沉醉於民粹,這只會害慘台灣。所以羅部長批立委「自己錯了還怪別人」。其火力兇猛面目堅決奮勇。由羅部長之言語文章及立院答詢之沒好聲色、不再忍辱負重,蓋亦可窺其愛台灣愛中國的用心、心意。她無疑是很愛國、很愛台灣的愛國人士。
郭前立委等也對質詢部長的立委頗多微言,對民進黨也有不少批評指教。其言談曲調與羅部長頗協和唱和。當然他也是為中華民國、為台灣設想,顯然他也是愛國的。
而心急詐騙嫌犯被遣送大陸,憂心台灣中華民國主權被侵削、國格被降格矮化的立委,當然無疑同樣是愛國的,和羅部長、郭前立委同樣都是愛國的。既然這樣,那為什麼官員、立委會意見相左而沒有愛國合作,團結一致呢?同樣愛國,為什麼部長會罵立委錯了?這是令人大惑不解的「愛國疑案」。
為什麼會這樣?嫌犯愛中華民國、愛台灣,不愛「一個中國」中的另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簡單來說,是因為中華民國會輕判他們,甚至不罰他們,被他們視為犯罪天堂、罪犯樂園。
這倒顯露了台灣的危機:即炯戒不昭、律法曖昧;想廢死又無至為明確的取代死刑的大戒大法;想不廢死又乏足以教化啟迪人心之作為與措施。結果不上不下,不三不四以至於炯戒不昭、律法曖昧,凶殺刑案屢出、滔天罪犯屢作,政府束手無策,人民坐以待斃。所以這種愛國症亟需要妥善治療。
至於立委官員的愛國衝突症狀更複雜。雖然他們都很愛國,但他們的國疆、國界、國之定義顯然有所出入。這是病源病根。所愛之國有異,各愛其國,當然會有衝突。這病是無藥醫的,大概只有等一個中國全面民主,香港西藏新疆有朝一日也能普選直選如台灣才有化解衝突的一天吧。或等一個中國的執政黨下台,改朝換代了,像秦漢唐宋或像台灣國、民等政黨輪替,或許才會雨過天青風平浪靜,才有愛國合作、愛國團結吧。
台灣的愛國災難是To be中國或台灣?To be PROC或ROC?不管誰選擇哪一個答案,結果都將是衝突,如部長立委之對戰互嗆。除非等一個中國全面民主化,終結一黨專政一家專制,進入政黨輪替取代改朝換代的輪迴。這樣的話,情況大概會好些,因為那時候人民最大,而不是立委大部長大下台最大。官員記得人民就不會說他最大了,也不會亂嗆代表民意的立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