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去年11月宣布解散,明天召開股東會並展開公司清算,預料解散案將會通過,遠東航空今(10)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已依《公司法》提出復興航空的重整,並與相關債權人簽訂契約。
遠東航空表示,已依《公司法》第282條,向法院提出復興航空的重整,已與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10%以上的公司債權人簽訂契約,依法提出對復興航空的重整,且目前與遠航簽訂契約的債權人持續增加中。
此外,遠航也提出緊急處分狀,以保全復興航空現有的資產,但銀行團仍可對復興航空自有的航空器出售抵償。
遠航強調,依法重整復興航空,除了保障興航員工工作權外,銀行團債權也得以保全,台灣和離島居民「行的權利」同時也獲得保障,期待各界給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