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遠雄被控大巨蛋施工損松菸 求償246萬僅判賠75萬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遠雄被控大巨蛋施工損松菸 求償246萬僅判賠75萬

 2016-09-14 21:02
北市府指控大巨蛋施工導致松菸鍋爐房受損,因而向遠雄求償營業等損失246萬元,但今天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遠雄僅需賠償75萬。(圖/張家銘)
北市府指控大巨蛋施工導致松菸鍋爐房受損,因而向遠雄求償營業等損失246萬元,但今天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遠雄僅需賠償75萬。(圖/張家銘)

台北市政府指控遠雄大巨蛋施工不當,導致緊鄰大巨蛋的松山菸廠鍋爐房地基下陷、煙囪傾斜,因而向遠雄巨蛋求償損失246萬8647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判決出爐,認為遠雄巨蛋僅須賠新台幣75萬8417元,但全案仍可上訴。北市府得知後則表示,北市府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這也證明松菸古蹟確實有受大巨蛋工程影響,盼後續遠雄能妥善修繕維護。

北市文化局指控,遠雄巨蛋公司未依工程合約施工,導致松菸文化園區鍋爐房的煙囪傾斜、地層下陷,承租該區的三井選品公司因而解約、退租,市府並指遠雄在2014年2月曾在施工現場進行混凝土灌漿補強地盤,顯見當時是因大巨蛋施工造成地層下陷,因此向遠雄巨蛋求償246萬8647元。

法院認為,北市文化局向遠雄巨蛋求償的時間點,為民國103年2月21日至104年3月1日止,不過,遠雄巨蛋於103年7月,在鍋爐房地坪挖掘出疑似地下舊有構造物,需等待文化局的勘驗評估、討論審核修復計畫,迄今尚未回覆。

也因如此,北市文化局要求遠雄巨蛋賠償,103年7月1日至104年3月止損失的鍋爐房使用費167萬2310元,法官認為難由遠雄巨蛋負責,駁回此部分請求。

此外,北市文化局向三井公司收取3萬7920元的使用費,並依法納稅,未退還給三井公司,文化局並無任何營業稅損失,遠雄巨蛋不需負擔;扣除上述2筆金額,法官最終判處遠雄巨蛋賠償75萬8417元。

對於求償金額與判賠結果差距甚大,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北市府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但這也證明松菸古蹟確實有受大巨蛋工程影響,盼後續遠雄能妥善修繕維護。

相關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