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相關規定,提供技術入股、員工分紅緩課稅法源基礎,希望協助企業吸引優秀人才與技術。對此,財經學者彭百顯今(2)日提出警告,濫用租稅優惠破壞國家財政!
彭百顯表示,歷來財政部對稅制改革瞻前顧後,對租稅優惠大門敞開,以致今已陷入稅收不足、財政赤字、無力建設、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必須提醒:臺灣租稅負擔率一二.六%,堪稱全球最低,稅制必須全盤檢討;而政府的角色是創造完善及公平的經營環境,而不是一味的對特定產業減免優惠施與麻醉劑,如若為迎合特定要求而步步退讓,毫無原則,則將繼續置國家財政敗壞至積重難返地步。
雖然政府強調協助企業留才攬才、鼓勵產創,但彭百顯質疑,從過去經驗,舉凡各式津貼發放、各項租稅優惠、減免稅額度訂定、稅制改革,都是在漫天喊價、就地殺價中完成。
他批評,各部會自行其是,以致於體制完整、租稅結構破壞與國家財政傷害,從來就不是考量重點。
對於經濟部以鼓勵企業留才的政策大帽子,提出產創條例修正草案,員工分紅緩課稅,彭百顯論析,員工分紅配股及員工認股選擇權,一向是高科技產業吸引人才的制度,羨煞許多民眾。但隨著《商業會計法》的修正,員工分紅費用自二○○八年一月實施,企業分紅給員工的金額必須列為帳面費用,並以股票市值認列,影響企業分紅意願;且員工以取得股票後之可處分日的股票時價作為薪資所得課稅。產業界認為員工需借錢或賣股繳稅,造成留才誘因不足,不利與其他國際業者競爭。今經濟部重提員工分紅入股緩課稅,要求將員工分紅配股課稅的時間點,改成賣股時再課稅。且經濟部希望可以擴大技術入股緩課稅範圍,適用到生技新藥以外之其他產業,以及中大型企業。
彭百顯質疑,面對經濟部與科技產業來勢洶洶義正辭嚴的進逼,彷若不提供員工分紅與技術入股緩課稅,將成為人才出走與阻礙產業升級的罪魁禍首。但員工分紅配股是否又是以往租稅獎勵獨厚特定產業的翻版?
他說,眾所周知,過去政府在獎勵高科技與創新企業時,投入相當多資源,包括促產條例租稅優惠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租稅優惠長達十年,時間到了還有落日條款,租稅優惠時間最長可達二十年;此外,科學園區的設立、水電及周邊等條件的協助,以及金融界給予科技產業龐大的優惠融資等。然而,國人普遍質疑促產條例獨厚科技產業與大企業享受了租稅優惠,但企業及大股東有效稅率偏低,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並不高,且創造就業和外匯的貢獻也不如傳統產業。
彭百顯批評,然而,獨厚科技產業這樣的政策思維依然在接續的《產業創新條例》如影隨形。又有幾個人有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主張獎投條例落日即應壽終正寢,並勇敢直陳「政府對富人減稅是不對」的勇氣與胸懷。政府怎可如此不作為?
彭百顯指出,員工分紅緩課稅除了產業別歧視外,也製造所得歧視待遇。由於員工分紅配股無償取得股權盛行於電子資訊科技產業,這項優惠必然集中於資訊科技等明星產業,不利於傳統產業。且有利於大型企業,不利於中小企業。特別是大規模企業高階經理人所享受的租稅優惠最多,這是對全國中低階層勤勞所得者的變相歧視。行政院不應只是永久照顧電子資訊科技,而忽略更多的大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