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百合再批馬偕劉伯恩失格 籲邱文達辭董事「別蹚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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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再批馬偕劉伯恩失格 籲邱文達辭董事「別蹚渾水」

 2017-12-28 20:09
台灣百合正義會多次指控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違反董事會規定「營謀私利」,並提告背信,該會今(28)日再度出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規定等資料,指控劉伯恩曾因觸犯刑事罪,不適任馬偕董事長,並向教會喊話應將其解職。該會也把矛頭指向馬偕董事、前衛福部長邱文達,呼籲邱「別淌混水」,立即請辭董事。圖/民報資料照片
台灣百合正義會多次指控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違反董事會規定「營謀私利」,並提告背信,該會今(28)日再度出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規定等資料,指控劉伯恩曾因觸犯刑事罪,不適任馬偕董事長,並向教會喊話應將其解職。該會也把矛頭指向馬偕董事、前衛福部長邱文達,呼籲邱「別淌混水」,立即請辭董事。圖/民報資料照片

台灣百合正義會多次指控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違反董事會規定「營謀私利」,並提告背信,該會今(28)日再度出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規定等資料,指控劉伯恩曾因觸犯刑事罪,不適任馬偕董事長,並向教會喊話應將其解職。該會也把矛頭指向馬偕董事、前衛福部長邱文達,呼籲邱「別蹚渾水」,立即請辭董事。

針對百合會再提出指控,劉伯恩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完全合法,不想再回應,不願再隨之起舞。」至於院方、邱文達及長老教會則尚未就此回應。

針對馬偕疑似未依照教會章程規定私設公司及處理新竹馬偕兒童醫院BOT案,台灣百合正義會許姓代表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並出示台北市衛生局及前衛生長葉金川署名的公函,質疑曾7度違反醫師法遭處分的劉伯恩不適任,並要求邱文達「希望不要利用個人關係影響衛福部現任官員對本案調查的進行」。

有關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等被告私設公司一案,衛福部於10月份介入調查,11月24日已約談劉伯恩、施壽全等涉案人員,如今也已數度公文往返,卻遲遲未有結果。但就該會了解,「已有外力介入干擾本案的調查」。

許姓代表表示,104年11月26日馬偕醫院舉行第十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中選舉董事長,邱是唯一告假未參與投票的董事,且之後多次告假未參加董事會議,「針對上週百合會提出之告訴,邱文達既已清楚了解我們的立場,建議就不要再蹚渾水,立刻請辭馬偕董事職,離開弊案風暴以保清譽」。

許姓代表指出,劉伯恩於2009年進入馬偕醫院董事會,但在進入馬偕醫院董事會前,劉已有多次違反醫師法而遭主管機關懲處之紀錄。

百合會許姓代表出示北市府衛生局文件,控劉伯恩曾因違反醫師法遭主管機關懲處。圖/百合會提供

他指出,衛生署(衛福部前身)曾函文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基金會(即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之前身)針對基金會董事會第15屆新任董事劉伯恩,因多次被衛生局查處之紀錄,並列舉其歷年違犯醫師法及醫療法及其移付懲戒的相關資料,「請董事會審慎評估其擔任董事之妥適性」。

許姓代表出示資料,依據2010年1月22日出版的《台北市政府公報》春字第15期記載,劉伯恩醫師及執業的內湖長春診所從1998年8月至2010年曾七度遭罰,2010年1月7日並曾遭到停業1個月,即1年內須修習醫學倫理課程20 學分的嚴重處分。

許姓代表更指出,2014年8月高等法院判決劉伯恩偽造文書罪定讞,卻還能在   2015年11月就任馬偕醫院董事長,但依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條例第9條規:「觸犯刑法罪章,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得銓派董事」,已明顯不符規定」。

許姓代表也質疑,儘管長老教會總會已決議著手調查此事,但至今坐視不管而非對劉做出任何暫停職務的處分,讓外界對於教會的處理方式充滿疑竇,執掌會務的牧師及長執應出面說明,「並依總會條例立即解除馬偕醫院劉伯恩董事長職務,正本清源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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