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黑心油事件燒出食安問題一籮筐,真的很難讓人敢對外再誇口MIT品質較有保障。
每次一出事總會看到涉案大廠高層出來喊冤辯稱是誤用(為何不提為何會誤用?)好像他們也是無辜受害者。
事實上,一般食品公司在進行原物料採購時都有標準作業流程,最後採用與否需經過高層核可,主管不可能不知情,因為更改原料可能影響到原有產品口味與消費者接受度,對公司營運影響深遠茲事體大,需要決策高層拍板定案。而這些沒有良心的大廠為了貪圖降低成本,提高公司利潤,採用劣質品混充良品來販售,他們為取得消費者信賴也會多方設法取得政府官方認可的優質廠商,社會大眾不能輕易相信這些人在媒體前所流下的鱷魚眼淚,關廠倒閉接受重懲應該是這些黑心廠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有慘痛的教訓才不會再犯,不能期待無良商人自律。
食安事件一再發生,政府部門把關不力實難辭其咎,主管官員不但未主動究責,還找來學者圍事(護航),只檢驗極少數樣本就急著對外撇責,表示即便原料油品質不佳,精煉過的豬油成品沒問題,非常不負責任!尤其身為主管官署的食衛署署長,對大財團的態度更是前倨後恭,非常沒有格調,讓老百姓對政府執政能力徹底失去信心,使得後續處理更加棘手。
過去國內發生一連串食安問題,為了緩和民眾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利的指責,官方特別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也給予大筆預算與人力,但為何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層出不窮?問題出在官僚心態,官方處理黑心食品,無論是事前的預防還是事後的追蹤處理,多流於形式,完全沒有遏止作用百姓還是身陷在食安恐慌中。
如何透過制度規範以及提高相關罰責,恐怕是國人,尤其立法諸公在面對此次地溝油風暴必須要認真思考的問題。為此,除了徹底檢討GMP、CAS等認證缺失不惜廢止重制外,應該儘速推動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針對食品從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再到銷售整個流程,進行全程記錄與監管並將這些資訊上傳到公眾資訊平臺,透過實際操作的管控,從生產源頭來消除安全隱憂;同時對危害大眾食品安全的累犯視情節輕重不排除處以無期徒刑等重罪,以收遏止之效。
再好的制度與規範除了要有執行力外,更需要良心,一如「食」字是由「人」+「良」所組成,面對食安問題國人不能只是無奈接受官方制式回應,任由食安事件一再發生,應該強烈要求無能官員立即下台,別再尸位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