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延長對1000萬元以上欠稅大戶的追稅期,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將明年3月4日到期的追稅期限,再延5年到2022年3月4日,適用對象從50萬元以上調高為1000萬元以上,鎖定黃任中家族、環亞飯店等欠稅大戶全力追稅。
從2007年3月4日開始,欠稅追繳期由過去無限期改為首度訂下10年追稅期限,明年3月追稅期限將屆,政府擬對欠稅大戶全力追稅,行政院遂於8日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審查財政部對欠稅大戶延長追稅的提案,原定明年3月4日到期要再延長5年,這項修法今天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在主持行政院院會時,針對「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裁示,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在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
財長部長許虞哲表示,重大欠稅案嚴重侵害國家租稅債權,政府將針對3類狀況將延長5年追稅期,首先是欠稅金額較大、達1000萬元以上;第二是納稅義務人在執行期間曾經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確定,這類可能有隱匿財產狀況;第三是納稅義務人於執行期間曾經執行機關核發禁止命令。
許虞哲說,2007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的欠稅案件,執行期間將於明年3月4日屆滿,統計共有4967件、金額新台幣272.67億元,其中欠稅達1000萬元以上的大戶,欠稅總金額為253億元,占全部欠稅總金額的93%,因件數及人數較少,財政部認為,對欠稅大戶延長追稅,符合稽徵成本。至於其他小額欠稅人,因為政府抓大放小,將在明年3月4日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