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10個口腔癌9個吃檳榔 檳榔加菸酒口腔癌1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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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口腔癌9個吃檳榔 檳榔加菸酒口腔癌123倍

 2015-12-02 22:05
口腔癌十個有九個吃檳榔,再加菸酒,致癌率增123倍,「好膽做你吃!」(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口腔癌十個有九個吃檳榔,再加菸酒,致癌率增123倍,「好膽做你吃!」(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12月3日為「檳榔防制日」,台中市衞衛生局引用資料警惕:十個口腔癌患者九個吃檳榔,台中市男性癌症患者,口腔癌為第四名,而檳榔(青仔)含檳榔素和檳榔鹼,本身就是一級致癌物,如果嚼檳榔又抽菸,罹癌機率增89倍,再加喝酒則增123倍。

市府衛生局指出,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已在2003年證實,檳榔子(菁仔)為第1類致癌物,檳榔子成份中的檳榔素及檳榔鹼,會在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者罹癌。和檳榔中所摻夾紅灰丶白灰丶荖花丶荖藤丶包葉等,並無絶對相關,亦即嚼食檳榔青仔,即是危險致癌物。

而根據衛生福利部103年10大癌症死因統計資料顯示,台中市男性口腔癌排名第4位,研究指出嚼檳榔為罹患口腔癌主因,每10名口腔癌患者中,就有9名有嚼檳榔習慣。

衛生局也提到,嚼檳榔的人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一般人的28倍;若嚼檳榔又吸菸,罹患口腔癌的機率則提高為89倍;如果吸菸、喝酒加上嚼檳榔,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更高達123倍。

另外,檳榔素會使嚼檳者產生欣快感、幸福感、依賴性、唾液增加及心悸等症狀,若重複且持續嚼檳榔,會使嚼檳者的心理產生對物質的渴求,也會產生身體依賴或耐受性,而無法停止使用。若停止使用,則會出現睡眠障礙、情緒不穩、焦慮等戒斷症候群,即是成癮。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嚼檳榔除了有損形象,更是造成健康危害的罪魁禍首,為避免口腔癌,拒嚼檳榔為最佳之道,並提醒有嚼檳榔或吸菸民眾,應每2年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保障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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