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葉俊榮今(8)日上午約見台大學生會等學生團體商談該校校長遴選爭議,與會學生下午在台大校內召開記者會轉述葉俊榮在會中的立場,學生會長吳奕柔轉述,當學生們問葉俊榮,身為一個公法教授,要如何解釋台大校長遴選中的利益迴避爭議?葉俊榮跟學生們舉了一個「檢察官查辦電視台違法」的案子,如果每個檢察官平常都看這台,就很難進行利益迴避,最後結果就是沒有進行迴避。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於今年1月5日選出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為新任台大校長,但管中閔隨後被踢爆有兼任具有監管職權、年薪千萬的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而遴選委員之一洽好又有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2人未於遴選過程中迴避彼此利益關係;教育部亦於5月4日行文台大,要求重啟遴選。
學生們今日向教育部長葉俊榮詢問,請教葉俊榮身為一個公法教授,如何看待管案中的利益迴避問題?據轉述,葉俊榮當時講了一個故事,他提到,譬如有一群檢察官,共同討論誰要辦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是關於一家電視台有沒有違法行為的案子,但是要進行偵查的時候,其中好幾位都主動提出自己有看這家電視的節目,甚至全部在場檢察官都看這個電視台,這樣到底如何進行迴避?最後結果就是沒有進行迴避。
葉俊榮也在會中解釋,遴選過程中不只有台哥大的問題,像有些遴委與候選人之間也有中研院的背景,在不知輕重利益關係的情況下,才設定必須是有候選人提出利益迴避之嫌,這是一個制度,造成遴選委員會必須在這樣的過程中、做成這樣的決議,最後變成沒有遴委進行迴避的情況。
吳奕柔表示,葉俊榮在會中有提到,校長遴選制度是近年才建立的,應該去完善,兼職問題與未利益迴避的部分,確實希望未來可以避免。吳奕柔表示,葉俊榮談很多未來的制度性改革,但其實沒有具體、實際要改革的方式或內容。
至於針對管案如何處置,葉俊榮也不斷重申,是以5月4日教育部發給台大的公文作為目前的立場。然而當學生再要求葉俊榮以公法學者的身份來回應此案時,葉俊榮也在會中坦言,若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機制來看此案,其實是會對一個選舉的有效或無效作出判定,但事實上以教育部的立場,目前是比較模糊、不明確作出這個判定,只有要求「重啟遴選」,但他仍會以這個立場為主。

教育部長葉俊榮約見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學代會議長周安履與研究生協會會長許瑞福等人瞭解校長遴選爭議。圖/程士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