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今(7)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總共買軍宅12戶,其中7戶獲利1380萬;又說她買賣軍宅「絕對都如實申報、依法報稅」,「如果是有一筆我沒有依法申報、依法繳稅的,我絕對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不過這些說詞,看在當初踢爆她買賣軍宅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眼中,似乎還有不少疑點。段宜康在臉書po文,指出王如玄仍有幾點沒承認、沒說清楚,並點出:「稅的問題,總該拿資料出來給大家看吧!」
段宜康臉書全文如下:
1.王如玄沒承認的:
2003年的王洪絹代「購屋投資預付款」
2005年的尹OO「購屋投資預付款」
2005年的周OO「購屋投資預付款」
2008年到2009年的謝惠珍「購屋投資預付款」
2009年到2012年的謝惠珍,除了2010申報購屋,其他3年申報購地。
2013年申報的謝惠珍「購屋投資預付款」
除了那筆購地的200萬;如果不是軍宅,會是什麼?也應該説清楚吧。
2.王如玄承認的這些買賣裡,至少一戶仁愛新城和一戶世貿新城,賣出前已經過戶登記了,為什麼在申報財產時,沒有申報這些不動產?
3.在閉鎖期內,買賣權利所得,報稅了嗎?
在閉鎖期內出租的仁愛、世貿、健華,租賃所得報稅了嗎?
她說「健華」出租的所得報稅,指的是101年6月以後過戶登記在黃東焄名下之後;在這以前的呢?
稅的問題,總該拿資料出來給大家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