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立法委員田秋堇透露,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曾表示,兩岸簽署的各項協議「中國不肯」讓國會參與。她於是推論,就是因為中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所以台灣不可以有國會,若讓兩岸協議在國會逐條審查的過程中,做了任何修改,亦即台灣確實擁有主權,難怪馬政府要配合中國,堅稱一個字都不能改。這是一項錯誤的推論,國會審查與主權無關。
中國始終認為「中華民國」已被消滅,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只是一個叛亂組織,一股中國的殘餘勢力,沒有資格平起平坐。因此,兩岸只能透過陸委會、國台辦的白手套機構海基會、海協會簽署協議。中國命令叛亂組織不能改,馬政府只能遵照辦理,乖乖照單全收。
馬英九只是中國的傀儡,要聽命於中國,不得違抗命令。這就是一直要把兩岸協議視為行政命令,後來均依循相同方式,徹底排除國會參與,且都自動生效的主要原因。過去,陳雲林來台,即在宣示中國正統,「中華民國」叛亂組織就得乖乖把「國旗」收藏起來、不得有誤。
從江宜樺的談話中,就明白「中華民國」在他心目中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他日前在記者會批評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開宗明義提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這是意圖更改現在憲法架構下的國家認同與定位,讓「兩國論」成為法律。可見,一碰到中國他就坦誠沒有什麼「中華民國」,在台灣高喊「中華民國」只是騙人而已。照馬英九所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一國」,既然國際社會承認一個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馬英九的「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也就不攻自破。面對中國,他們的「總統」、「行政院長」頭銜,都是虛偽的。
台灣的主權,不屬於中國。既不屬於共產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屬於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台灣要有國家主權,應該依據聯合國憲章及住民自決原則,選出自己的政府,宣布獨立,確立只代表台灣人民主張對台灣的主權,與中國無關,終結國民黨「中華民國」體制。將兩岸協議經過國會審查修改,推論為台灣即確實擁有主權,未免過於誇大立法委員職權,也不符國際法理。
(作者為自由思想學術基金會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