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華大學教授魏貽君質疑,因教育部長難產,導致大學師生權益受損一事,教育部今(28)日發出聲明指出,魏貽君的資格申請案仍由東華大學作業中,並未送到教育部,待收到東華大學公文,審定後將發給校方核定公文及證書字號,就算屆時教師證明無法隨文寄送,也不會影響其教師權益。
魏貽君上周五在臉書po文表示,因口考的博士班學生急著請他提供副教授證書字號,電洽該校人事室時,人事室負責業務人員卻「客氣但語氣無奈」地說明近日「升等或新聘的老師證書,程序都卡在教育部」,電話打到教育部幾經轉接後,人事處人員卻答以,因「處於沒有教育部長的狀態」,無法提供副教授證書。魏貽君最後在臉書痛批說,「『現在的中央政府,真的就是暫時處於沒有教育部長的狀態』一語,雖是無奈的事實,卻是無比的荒唐!」
此事引起外界質疑教育部在前部長蔣偉寧請辭後,政務推動是否受到影響?對此,教育部在聲明中強調,教育部目前在代理部長督導下,持續積極推動各項重大業務,包括12年國教103年入學部份的執行及104年度的規劃、高等教育及技職教育人才培育、教育創新、數位學習,及二期技職再造方案等提升我國教育品質及競爭力的重大政策,仍依原規劃進度執行,並未因新任部長未到任,而在政務推動上有延遲的情形。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表示,上周五深夜接獲教育部代理部長陳德華電話詢問此事,由於時間關係,今日一早檢索確認教育部並未接到這件資格申請案後,隨即與東華大學聯繫了解,證實此案還在校內行政流程中,因此魏案跟部長更迭與否毫無關係。
待東華校方將相關報部後,教育部僅作程序審,審定後會將核定公文及核定名册(名冊上登載有教師証號)行文學校,再請校方在14天內通知送審人,送審人只要有審定結果、日期及證書字號,權益就已經生效,有沒有證書都不會影響其教師權益。
聲明中也指出,教育部對於論文口試程序,從未規範學生向教師要求教師證書影本,資格的認定是由學校規範,故學校均可依程序辦理學生口試,不影響學生權益。經詢問東華大學,該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是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辦理,內容並未規定學生申請學位考試,需填寫口試委員的教師證書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