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仍無法抽身,對於翁啟惠未說明子女持有浩鼎股票引發批評,但立委卻發現,中研院針對技術移轉內規當中,卻是根本未把子女列入該申報的名單當中,等於翁啟惠未申報子女持股,按照中研院原來的內規規定,其實並未違規。中研院副院長王惠君則表示,當初這份規定是經過法務審核過制訂的,將會瞭解原因,
立法院社福與衛環委員會今(7)日邀請國衛院、中研院等單位,針對「我國新藥與疫苗研究開發、上市流程及相關法規之妥適性」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對於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包括國民黨立委李彥秀、陳宜民立委質疑翁啟惠未申報子女持股恐違反《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但立委陳宜民也發現,中研院這份移轉利益揭露表填表說明看來有異,因為中研院這份原則處理方式載明二親等以內親屬應遵循相關規定,但又以正面表列方式說明二親等內親屬有哪些,按照一般認知二等親的關係應該按照民法規定,但中研院這份處理原則卻有孫子女、外孫子女,但卻沒有子女與其配偶,這相當令人覺得訝異與不解。
對此國衛院以及中研院均表示,這份處理原則是經過法務審核後訂定的,王惠鈞強調,基本上這是參考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訂定的,處理原則中的確有提到當事人之配偶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二親等以內親屬,都是應揭露的關係人。
王惠鈞指出,利益迴避揭露表的「填表說明」中,二等親以內親屬範圍只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兄嫂、弟媳、姐夫、妹婿、連襟、妯娌、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並沒有子女,同時一般「若是成年已獨立生活」,也不包含在填表範圍內」,但為何會沒有將子女列入,將會再瞭解原因。
陳宜民表示,一般來說若名列二等親,通常就會以民法明定的親屬定義為之,但內規卻還要特別正面表列,這份規定又是在翁啟惠任內擬定,不免使人聯想其動機,建議中研院要儘速修正此內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