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南非曼德拉去世,電視新聞播放出他的族人載歌載舞為他送行,全無哀傷情調,更沒人跪地痛哭伏拜,看在以所謂五千年文化自傲人士眼裡,大概會視之為未開化民族不知禮儀表現,奇風異俗不足為訓,但這或正是看待死亡的健康心態。
生老病死本是大自然正常規律,如果人生自古皆無死,地球早已擠爆。人若非冤死橫死短命而死或有志未酬而死,生者就該理智接受無須折磨自己。曼德拉既享95高壽,一生奮鬥理想也已達到,可謂美好的仗已經打了,生命劃下完美休止符,族人為他歡欣送別才是合情合理。相形之下,所謂文明國家之對待死亡即不免矯情甚至濫情。
西方國家的喪禮,不論在教堂或墓地,都一貫依循莊嚴虔敬格調,喪家也能維持其尊嚴,不須像動物般仆伏在地,向公眾展示內心哀痛,一切都尚稱有節制,合禮儀,但終究仍是對死亡抱持負面態度,不及上述南非黑人之坦然甚至欣然接受。至於一直延傳到台灣的中國漢民族種種喪儀,就更令人不敢恭維,很像是當初始作俑者刻意設計出來修理人。
國人習見的靈堂景像,多是陰森哀傷遠過於隆重肅穆。喪家披蔴戴孝跪伏成一堆,看去更像即將發配遠方的罪犯家族。禮儀師哀聲朗讀真似一字一淚的祭文,也未必代表家屬心情,做給人看而已。職業誦經師高唱梁皇寶懺之類佛經,一口氣唱幾小時,把喪家唱到昏昏欲睡或搖搖欲倒,更不知能對亡者有多少幫助。禮義之邦云乎哉,所行或多是虛禮甚至是非禮。
我曾在喪禮場合聽過所謂未亡人哀號「你為什麼丟下我走啦」,「你為什麼不把我帶走」,披頭散髮倒在地上,親友則在身側或扶或按或拉,淒厲哭聲多年後猶似響在耳際,哀傷是否一定要以這種激情方式表達,否則就是無情無義?(未亡人這個名詞彷彿把婦女視作從屬,應也是固有文化男尊女卑思想之產品?)這種喪儀是否也顯現出文化之病態?
如果說從唐山延傳來的傳統喪禮有矯情濫情之一面,時下國人仍普遍認同又堅執的安葬方式,也不是很理性的表現。先後來台人民未能把文化中不甚光彩的一面留棄在黑水溝之西,是很可惋惜之事。
國人不知曼德拉陵墓規模如何,但應不致豪奢傖俗到惹人笑罵。中國古代會有明智之士倡言薄葬,可惜後世未能傳承,反被歐美諸國確實做到。南非深受西方文化影響,對此應有其分寸和良好品味。
我曾到北投山區一片佔地寬廣墓園參加一位產業界前輩下葬儀式,也曾陪同姻親進入淡水三芝靈骨塔社區祭拜往生長輩。兩次經歷都給予我恍似進入死亡國度的震憾。前者給我的強烈反感是美好青山翠谷被豪富家族佔據為墳墓區。如此凌遲國土是謀求先人好好安息,抑是在造孽?死者地下有知,是否也會愧疚不安?後者的宏偉華麗靈骨塔也很令我感慨。所謂有供必有需,業者斥鉅資整地築塔,自然是看準國人渴望為逝去親人購置陰世豪宅美居以盡心意。然而這種思維完全違反世界三大主流宗教信仰。難道國人真相信親人亡靈沒上天堂也沒下地獄,而落戶宅居在龍巖五星級豪宅?
古埃及建有巍巍金字塔,中國有十三陵帝王陵寢,兩者反映的都是民族性墮落,夢想人死仍能繼續享受榮華風光,要以奇珍異寶陪葬以嬪妃宮女殉葬。北投山腰墳墓社區和三芝靈骨塔園區,反映的民族心態也正與此相彷。
我會給子女留下一份備忘錄,囑託處理我身後之事。其要點一是死人不要折騰活人,所以一應家祭公祭,誦經超渡,頭七到七七等事一概全免。其二是莫做無意義之事,不進靈骨塔位,也不必樹葬,我是佛教徒,「猛舉無情火,燒卻臭皮囊」之後,骨灰隨風散去即可,或不火化而投入海洋回饋魚類也無妨。其三是家人親友若真懷念我,最好紀念方式是大小不拘,每人選一方式行一善事,迴向於我認養第三世界一名貧苦兒童也可,抱回一隻棄養幼貓也可,捐一百元或一萬元給慈善團體也可,其他可聯想類推。我若有知,定會心懷感激。
不知我這一反傳統想法,能獲仁人君子認同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