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在今年3月14日火速核准亞泥在花蓮新城山礦場採礦權展延20年,距亞泥提出申請僅3個月,引發黑箱偷跑與護航批評,礦場附近的太魯閣富世部落族人與環保團體今(12)日上午到行政院抗議並遞交訴願書,盼經濟部撤銷核定。
不過政院稍後仍回應,亞泥「礦業權展限,經濟部係依法予以核准,並無所謂護航和偷跑情事」。
但政院也允諾,「本次礦業權展限後,經濟部將立即針對礦業法、礦場安全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水土保持法,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邀集相關部會進行檢視、會勘,並依據年度施工計畫就其礦場開採現況加以檢查。若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除要求改善、施以罰鍰外,最重可廢止礦業權」。
政院並強調,社會各界對於現行礦業法有諸多疑慮,經濟部將立即通盤檢討現行礦業法是否有不合理與不合時宜之處,並據以提出修法草案。礦業法通盤檢討與修法過程中,經濟部將廣納各界意見,期使礦業法之修正能具體回應社會期待。
面對族人提訴願,行政院上午派出經濟農業處處長廖耀宗出面接受訴願書,但立委與民眾要求進去行政院內與院長室主任施克和或相關官員對話,廖卻表示不知主任有沒有空,但可以開放5名抗議族人進去,此話引發抗議群眾不滿,質疑政院官署這麼大,為何只容得下5個人?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在3月23日發起拼「十萬人連署 捍衛太魯閣」,已有4萬多人參與連署抗議亞泥礦權。太魯閣富世部落數十位原住民清晨即北上,到行政院門口舉牌抗議,群眾在高喊「撤銷亞泥展限」、「還我居住權」、「還我太魯閣」等口號,原青並演出「砍你雙腳、再賣你輪椅」行動劇,諷刺此案官商勾結。
高志鵬:成立「調閱小組」,攤在陽光下
部落族人要求政府應「落實原基法第21條同意權」、「不要拒絕環境評估」,捍衛部落安全與尊嚴。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以義務律師身分陪同,向行政院遞交訴願書,盼經濟部撤銷核定。此外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時代力量原住民立委高潞以用也到場聲援。
居民控訴,亞泥在當地開採範圍很大,一旦遇上大風大雨,就像不定時炸彈一樣,部落處於巨大的環境風險中,政府卻讓亞泥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的情況下,繼續開採部落土地到2037年。
富世部落牧師戴秋貴表示,此區95%以上都位在原住民保留地,1973年時亞泥用欺騙、偽造權利拋棄同意書等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今政府竟然又延展讓亞泥繼續開採20年,總統蔡英文嘴裡說轉型正義,但已放棄對原住民族的承諾。他痛批政府說的轉型正義 都是假的」。
長老教會牧師歐蜜偉浪也指控,亞泥新城山礦場採礦期限展延20年,是不公不義,讓高山資源財團化,財團說拆你家大門,就拆大門,政府無能,才讓財團治國。
立委高志鵬也表示,他們希望經濟部撤銷展延處分,但經濟部不為所動,他下週將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成立調閱小組,把當年前原住民受騙經過及展延案流程等資料,攤在陽光下。
針對抗議訴求,政院稍晚回應表示,亞泥公司於105年11月25日依礦業法第13條申請礦業權展限。經濟部礦務局依礦業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同法第27條規定,105年12月1日函內政部營建署等共14個機關,查告自46年11月23日該礦設定礦業權後各機關「有無新增各機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非經各機關核准不得探採礦地域」,並會同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花蓮縣政府等相關機關現地勘查後,經濟部於106年3月14日核准展限礦業權20 年。本次礦業權展限,經濟部係依法予以核准,並無所謂護航和偷跑情事。


